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迎宾大街以**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市迎宾大街以**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迎宾大街以**域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项目地点位于**市主**。主要涉及玉锦路、金地路、**路、通达路、邮电街、**路、佳园路、育红路等路段。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 | 张兵 | 副教授 | / | ****000.000000元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坑全部回填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 [乙级测绘资质] | 90.9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 | ****研究院****公司 | 中冶****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兵 | 张悦 | 左春雷 | ||||||||
注册资格 | 副教授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03585 | ****05104 | ||||||||
投标报价 | ****000.000000元 | ****000.000000元 | ****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坑全部回填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坑全部回填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基坑全部回填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 ||||||||
企业资质 | [乙级测绘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并且[甲级测绘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并且[甲级测绘资质] | ||||||||
评审得分 | 90.96 | 83.87 | 80.0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 | ****研究院****公司 | 中冶****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