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环境空气能力建设项目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现予以公告,欢迎相关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经开区环境空气能力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实****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一期)的通知》要求,结合****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选址论证报告和站房建设工作,出具论证报告,并通过省厅审核。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项目实施主体:****
4.比选时间:2024年7月22日9时30分
5.比选地点:****管理委员会3楼会议室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后,在 2024年8月19日前完成论证报告,在 2024年10月22日前完成站房建设。
二、企业资质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证明响应人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发包范围:
详见附件1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附件2点位选址论证报告要求及站房等基础保障要求。
四、发包价格:
1.本次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价格最低的为预中标人,其次为预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28 万元(报价为全包干费用,含各种规费、人员工资、加班、保险、福利、代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后期合同总价不做调整,潜在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报价),超过该投标限价为无效标。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空气站的选址论证报告审批通过且站房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额的97%,剩余3%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1年)。
六、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中标人自行采购材料要求:详见合同。
九、中标候选人公示:预中标人、预中标候选人产生后,将在**政务公开网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违法情况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合同签订: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项目实施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特别说明:(1)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仔细查勘现场,结合项目内容,工程量增加(如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中标人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确保工程完成。(2)中标后由中标人自行合理布置场地位置。(3)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及标准。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
地 址: ****开发区
联系方式: 王主任 133****1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
地 址: **斌锋壹号
联系方式: 雷工 181****0504
十二、本次代理费用 1500 元由中标人支付。
十三、其它
1.响应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2.本项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