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集团****公司人员的批复》(****),****公司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2人;
(二)职位及相关要求;
1.招聘岗位:场地巡管员;
2.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4.具有停车场工作、物业工作经验或智慧停车项目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任聘人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觉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
(二)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政治纪律**治规矩;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报名人员年龄要求
25岁及以上,45岁及以下(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生;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1日18时止,每天上午8:00 12:00;下午15:00 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每位应聘者仅能选择一个职位投递简历,请勿重复投递。
1.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网下载《****智慧停车项目应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将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公开招聘专用邮箱,邮箱地址:****@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应聘岗位+姓名 。
2.现场报名。应聘者登录**网下载《****智慧停车项目应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将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带到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县**家园幸福路和谐小区,****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
报名联系人:班先生,191****9983。
面试确定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未通过人员将不再通知。
超过规定时间报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未按模板格式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提供证明材料缺项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五、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报名表(自行打印)填写完整并签名(1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提供审核;
3.毕业证复印件(1份),原件提供审核;
4.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六、资格审查
我公司将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应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2.学历证书;
3.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面试
按照招聘条件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聘****公司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试用期内培训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薪资待****公司制定的薪酬制度执行,试用期按其岗位对应薪酬标准的80%计发,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即缴纳社保。
十、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一)凡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请报名者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者,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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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