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镇镇域垃圾治理试点镇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县高新区零工市场东办公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7日 15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薛镇镇域垃圾治理试点镇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薛镇镇域垃圾治理试点镇车辆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0,000.00元
1-1 | 其他车辆 | 薛镇镇域垃圾治理试点镇车辆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20,000.00 | 4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薛镇镇域垃圾治理试点镇车****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薛镇镇域垃圾治理试点镇车辆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信息相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不需要提供授权书);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活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截止日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省**市**县高新区零工市场东办公4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4年08月07日 15时00分00秒 (**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省**市**县南韩大街118****酒店
开标地点:**省**市**县南韩大街118****酒店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2****8509
2、开户名称:********公司
3、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4、账 号:610********800003047
注: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A.供应商介绍信(介绍信务必填写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B.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C.报名及文件领取表(供应商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名称:****(本级)
地址:**县西下**50米
联系方式:091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路70号水晶卡芭拉11号楼1单元11301室
联系方式:132****850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132****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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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