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公司****公司/****委托,对****公司****公司2024年电动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四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公司2024年电动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四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7月18日09时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市**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会议室
五、评审情况:本项目发布四次招标公告,四次公告后,只有一家供应商报名,根据采购方案,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4年7月18日完成谈判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对所有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信用代码:****0102MA0Y6J66XE)
最终应答总报价为:折扣(%):90,税率(%):13。
质保期:车辆质保期3年。
服务地点:**省九市州,具体地址以订单为准。
供货期:自收到订单之日起30日内完成。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项目联系人姓名:王丛新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发布。
八、公示期: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2日,共4天。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王蕴青
投诉电话:183****9013
接收邮箱:****@139.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公司及联系方式
****
地 址:**市**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电话:183****9013
联系人:王蕴青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王蕴青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