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近年来,非法集资风险蔓延势头迅猛,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拓宽非法集资线索来源渠道,坚持早防范早处置原则,现向广大群众征集非法集资风险线索,特发布此公告。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三要件。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假借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私募基金、炒汇理财等进行非法集资。
三、线索举报渠道
(一)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
地区处非办 0997-****890
**市处非办 0997-****626
**市处非办 0997-****973
**县处非办 0997-****405
新**处非办 0997-****363
**县处非办 0997-****113
**县处非办 0997-****882
**县处非办 0997-****066
**县处非办 0997-****635
**县处非办 0997-****088
(二)举报邮箱
****@163.com
(三)举报平台、小程序
四、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信息一经查实,根据《**地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可获得1000-20000元不等的举报奖励。
国家鼓励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举报。请广大市民发现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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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