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3292]德怡居片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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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8 16:50

德怡居片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补充公告

一、德怡居片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于2024年07月09****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招标文件第一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1

第13项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2

原招标文件全文 投标申请人声明 现修改为 投标人声明

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3

一、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第3点

3、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4分):

(1)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安全工程类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得2分;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3、拟委派的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分):

(1)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安全工程类专业工程师职称(或以上)的,得2分;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

4

二、 企业资信 工程研发能力

工程研发能力(1分)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项:

(1)获得5项(不含5项)以上的,得1分;

(2)获得3项至5项的,得0.5分;

(3)获得2项(或以下)的(含2项),得0.2分;

本项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

工程研发能力(1.2分)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工法奖项:

(1)获得5项(不含5项)以上的,得1.2分;

(2)获得3项至5项的,得0.6分;

(3)获得2项(或以下)的(含2项),得0.3分;

本项最高得1.2分,没有不得分。

5

二、 企业资信 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1.2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1.2分;

(2)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中任意三个的,得0.6分;

(3)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中任意二个的,得0.3分;

本项最高得1.2分,没有不得分。

第三方评价(1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1)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的,得1分;

(2)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中任意三个的,得0.5分;

(3)同时具有上述认证证书中任意二个的,得0.2分;

本项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

6

备注 第3、4点

3.工程获奖

奖项业绩可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1)国家级工程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市级工程奖项是指省级、市****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工程质量方面的奖项,奖项不含安全文明、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装饰类以及 参建 类奖项;

(2)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3)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4)奖项业绩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名称,并至少包含 项目基本信息 、 奖项信息 等信息)及该获奖证书在平台内的上传件,获奖业绩在平台中 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 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取自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扫描件。项目类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

4.工程研发能力

工法奖项: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或公示时间)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企业全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公司和分公司),不满足上述条件或未提供工法证书的不得分。

3.工程获奖

奖项业绩可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1)国家级工程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市级工程奖项是指省级、市****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工程质量方面的奖项,奖项不含安全文明、技术创新QC成果及技术应用、装饰类、机电、钢结构奖项;

(2)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3)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

(4)奖项业绩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 名称,并至少包含 项目基本信息 、 奖项信息 等信息)及该获奖证书在平台内的上传件,获奖业绩在平台中 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 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不取自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扫描件。项目类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

4.工程研发能力

工法奖项: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或公示时间)为准。上述资料显示的企业全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公司和分公司),不满足上述条件或未提供工法证书的不得分,同一工法获奖按所获得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施工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7

28.4

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 (小写 / )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

□ 签订本合同时。

√ 另作约定: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3)√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出具支付担保的担保人: /

□出具支付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

R 其它:发包人不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支付担保的金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2)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 另作约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3)√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出具支付担保的担保人:

√出具支付保证保险的担保人:

R 其它:

8

81.1(3)、(5)

(3)各次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每次支付不超过合同内已完成并经审核工程量(不含暂列金额;不含原清单减少或未实施内容)的80%。

(5)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工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工程验收及实体移交,本工程结算经终审部门定审、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第35条约定完整移交工程且不发生合同专用条款第38.10(3)、(4)款的违约情形的,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97%,留下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按如下约定方式支付:

1)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承担对工程损失的赔偿责任。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且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形,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款项申请手续且扣除应扣款项后14天内将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3%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结清工程尾款不豁免承包人继续按照本合同(含合同附件)约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

(3)各次工程进度款支付中,每次支付不低于合同内已完成并经审核工程量(不含暂列金额;不含原清单减少或未实施内容)的80%。

(5)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工且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工程验收及实体移交,本工程结算经终审部门定审、承包人按合同专用条款第35条约定完整移交工程且不发生合同专用条款第38.10(3)、(4)款的违约情形的,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97%,留下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承包人向发包****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发包人应同时退还扣留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的工程价款。如在留下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按如下约定方式支付:

1)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承担对工程损失的赔偿责任。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且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出现违约情形,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款项申请手续且扣除应扣款项后14天内将本合同结算定审金额的3%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结清工程尾款不豁免承包人继续按照本合同(含合同附件)约定应承担的保修责任。

9

85.1(2)

(2)最终清算支付时限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

√ 另有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且缺陷责任期期满,并取得工程保修期任期终止证书后,按工程款支付办法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余款(无息)

(2)最终清算支付时限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

√ 另有约定:如质量保证金以扣留结算款方式的,缺陷责任期期满,并取得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按工程款支付办法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余款(无息)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等时间及场地安排均进行了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 交易业务-建设工程 专栏中的 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 ,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

日 期:2024年07月18日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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