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凤县分站 第二批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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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供应商:

****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政府****分站第二批货物类和定点服务类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货物类征集范围为《****政府****分站征集品类目录》(附件3)中的品类,本次征集入围的供应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原则上本次征集**县域内供应商。

2、定点服务类供应商相关资质符合附件2要求。

3、****分站的品目见《****政府****分站采购品目表》(附件3)。

4、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通用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2、应为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3、自2020年10月1日起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政府采购网“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相关附件(http:/www.ccgp-shaanxi.****.cn/)。

四、入驻申请材料递交与接收

申请入驻电子卖场的相关供应商资料,须加盖本企业公章报****采购中心(****5楼),同时将PDF版发邮箱****@163.com,资料要求于2024年8月19日前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五、征集流程

(一) 线上资料提交

1、对《2024****政府****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2024****政府****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要求完全响应。

2、根据《2024****政府****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1)或《2024****政府****分站定点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附件2)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资料原件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并生成目录),同时按附件4格式填写入驻品类及相关信息。电子文件标题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申请入驻品类。

3、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类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类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类,应按照品类分别申请。

(二) 资料评审。我局组织电子卖场相关评委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三) 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将在电子卖场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四) 线下资料递交。审核、公示期结束后,供应商应在15日内将入驻申请资料报送至********中心)备查。

(五) 商品上架。上架商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价格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确保上架商品信息的真实有效,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917一****771

附件:1、《2024****政府****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附件:2、《2024****政府****分站服务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

附件:3、《****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征集品类目录》

附件:4、2024****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申请入驻供应商(第二批)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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