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龙桥镇金盆山梅花生态产业园综合体(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县龙桥镇金盆山梅花生态产业园综合体(三期)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县龙桥镇金盆山梅花生态产业园综合体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1]57号
1.4 招标人(联合):****;****政府
1.5 项目业主:****;****政府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县龙桥镇金盆山梅花生态产业园综合体(三期)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省**市**县境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包括道路、水塘及沟渠等水利设施改造、周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见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
2.7 合同估算价:36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包括道路、水塘及沟渠等水利设施改造、周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见图纸、工程量清单与最高投标限价。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具体详见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0日 至2024年08月09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469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联合):****;****政府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钟先生
电 话:0551-****213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路20号
邮 编:231500
联系人:毕工
电 话:0551-****469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委员会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185****89994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建设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623********0018653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934********804****009458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130********02084143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庐****银行**市**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