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县八洞金矿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八洞金矿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市**县逻**,**面积1.8305 km2,**范围由42个拐点圈定,开采标高+970.9 m至+850 m,开采矿体为采矿权范围内+970.9m至+850m标高间具有工业开采价值的AuⅠ-1、AuⅠ-2、AuⅠ-3、AuⅠ-4、AuⅠ-5、AuⅠ-6、AuⅡ、AuⅢ、AuV、AuⅥ号金矿体,先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埋藏较浅的氧化金矿,然后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埋藏较深的原生矿,露天开采7.5万吨/年,地下开采2.5万吨/年,原生矿直接外卖,氧化矿采用氰化钠选矿剂堆淋提金工艺。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庄志腾 联系方式:138****1799
(三)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兰工 联系方式:181****206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项目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链接https://pan.**.com/s/1JWuHS7ulq22V4wQJytLtqw 提取码:cq0c,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公司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即日起的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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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