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使用血管造影机

审批
北京-北京-朝阳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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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新增使用血管造影机
建设地点:**市**区京顺东街8号病房楼丁座六层北侧
公告时间:2024-07-22
文号:京环审****0082
批准时间:2024-07-22
许可决定书: 批复文书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单位:****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048
邮寄地址:**市**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3836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四十一、五十六、六十一、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3:《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十二条。5:《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医院(******研究中心)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审批部门:****环境局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