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云屏车辆改造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市城市云屏车辆改造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3栋409
中标金额:2221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市城市云屏车辆改造项目 服务内容:为保证城市云屏项目车辆LED屏正常显示,需要对正在运营的393台公交车辆进行线路改装以及增加ESIM路由器解决离线率高等问题。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设备及线路质保一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项目。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律军、马军、朱喜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0561-****128
采购代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中心A座13楼
联系方式:0561-****90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人民中路316号
联系方式:0561-****128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中心A座13楼
联系方式:0561-****90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话:199****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