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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一包、三包(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07-2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基层防灾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000.00 最高限价: ****1000 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内容为应急救援装备购置与安装,为**市129支应急队伍(市级1支、县级10支、乡级118支)购置森林草原火灾类、防汛类、水域救援类、地震地质灾害类和综合保障类等装备。一包:森林草原灭火装备采购与安装、共计3676台(套),三包: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装备采购与安装、共计584台(套)。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总体预留份额:40.52%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63.84%。一包:预留7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三包:预留10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残****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3日至 2024年07月29日, 9:00-12:00-12:00-17:30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3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3日09点00分 地点: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五)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六)本项目实现远程异地评标。 (七)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本项目拟使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招投标,投标供应商应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并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九)鼓励使用“政采贷”,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银行贷款,可通过“****政府采购网”查找融****银行,****银行联系。**银行将按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 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址: **市经开区盛华西大街11号 联系方式: 涂光文 0313-****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系方式: 温玉清 0313-****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温玉清 电 话: 0313-****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