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修一路道路建设工程(石杨路-观门口规划1路段)等八个已完工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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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修一路道路建设工程(石杨路-观门口规划1路段)等八个已完工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2

冶修一路道路建设工程(石杨路-观门口规划1路段)等八个已完工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按要求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2日14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冶修一路道路建设工程(石杨路-观门口规划1路段)等八个已完工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按《省物价局 ****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中附件1序号12工程结算审核的收费标准进行报价,供应商所报比例不得高于55%,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合同履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的工程结算审核费用不得超过23万元。

5.采购需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1家造价咨询单位为冶修一路道路建设工程(石杨路-观门口规划1路段)等八个已完工的项目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服务,8个工程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区龙家巷、**峰景东侧道路建设工程

798.56

鑫运路路口口袋公园(一期)

486.32

**天国壁画馆(堂子街108号)10KV杆线下地工程

214.49

冶修一路道路建设工程(石杨路-观门口规划1路段)

2567.83

**区夫子庙景区全域旅游提升工程(来燕桥-马道街)

352.40

后标营38号院东侧边坡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消险

39.42

头条巷、二条巷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700.51

弓箭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885.84

合计

6045.38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按合同完成本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全部工作内容并出具咨询报告之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采购标的对应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磋商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供应商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任意一月供应商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4.****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第1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用承诺书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第1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第1条《****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贰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实施单位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招标代理、跟踪审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供应商各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打印保存,并作为本项目档案资料留存)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如本项目接受)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线上。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汇同付款截图(支付宝账号****@qq.com,备注单位简称+**建设局结算审核)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箱主体内容:单位名称+单位授权联系人+联系方式,并电话告知项目负责人陈工查收,联系方式151****9905。

文件费: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城88-1(**居综合楼6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份数:每标段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一份(正本盖章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城88-1(**居综合楼6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敬请供应商关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管理:

(1)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7.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

7.3现场查勘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供应商须在实地勘察前与采购人提前联系,确定实地勘察的时间,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

地 址:**市**区中华路465号

联系人:廖科长

联系方式:025-****9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城88-1

联系方式:陈工,151****9905

邮编:210000

Email:****@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51****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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