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 | ||||
项目名称 | GZ3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廊架钢结构安全性鉴定(二次)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境内,**规划边界、南至二桥河滨河绿地,西至**中路绿化带,北至规划道路。 | ||||
招标内容 | GZ31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廊架钢结构安全性鉴定(鉴定面积为791.695㎡;共七处:廊架一85.84㎡,廊架二69.96㎡,廊架三42.9㎡,14#楼北侧廊架34㎡,14#楼南侧廊架104.69㎡,北入口门廊70.305㎡,主入口大门廊架384㎡。) | ||||
资金来源及 落实情况 | 自筹,已落实。 | ||||
服务周期 | 20天内出具鉴定报告。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保证金 | /。 |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具备廊架钢结构安全性鉴定服务能力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以来类似相关2个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0元 /份 |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PDF盖章版扫描件(U盘)。 | ||||
现场查勘 |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 | ||||
澄清及答疑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1:00前 方式:电子邮件****@qq.com 联系电话:0514-****0042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2024年7月26日 17:00前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内有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前 | ||||
投标文件递交 | 地点 | 国控集团7楼开评标室 | 地址 | ****开发区八里镇**路123****集团7楼开评标室 | |
开标会 | 时间 | 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前 | 地点 | 国控集团7楼开评标室 | |
开标 |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 | ||||
招标限价 | 3万元。 | ||||
标书装订 及密封要求 | 1、投标文件按“商务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分别封装,密封递交,正本和副本、U盘装订在同一个标袋中(标书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所有封袋及投标文件的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的封面及封袋上都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 | ||||
评标办法 | 采取最低价中标,本报价为包干价(包括评审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 ||||
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分包 | ◆不允许 | ||||
咨询费用支付 | 付款方式为乙方出具主管部门认可的钢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专用税发票。(费用包括评审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 ||||
其他 | 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联系方式 | 地址:****开发区八里镇**路123****集团7楼开评标室 招标联系人:丁思 电话:0514-****0042 电子邮箱:****@qq.com | ||||
发布媒介 | 本公告发布****交易中心****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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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