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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6MABRRWDB9M | 建设单位法人:吕辉强 |
李庆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开发区二十二号路193号**汉****公司****工厂内 |
****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62-C3562-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二十二号路193号**汉****公司****工厂内 |
经度:123.****6111 纬度: 41.69835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05 |
沈环经开审字〔20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10.2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6MABRRWDB9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6MABRRWDB9M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113MA0P51958J | 竣工时间:2024-04-30 |
2024-05-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30 |
2024-06-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24n3bBQ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建成后产品产量为立式舟360件/年、立式管360件/年、杂件120件/年、水平舟720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项目建成后产品产量为立式舟270件/年、立式管280件/年、杂件93件/年、水平舟568件/年。 |
不包含产品年产立式舟90件/年、立式管80件/年、杂件27件/年、水平舟152件/年,其属于二阶段待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期验收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依托现有4****中心设备,增加1套卧式烧结炉、1套3D打印设备、1套立式CVD炉、11****中心设备和其他切割打磨等机械加工设备15台(套),建设一条碳化硅陶瓷制品生产线,其中化蜡、清洗、喷砂、酸洗工序外委至环保手续齐全的**汉****公司****工厂)进行,产品立式舟、立式管、杂件的CVD炉处理工序委托****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加工中心、****中心、CNC开槽机、线切割、大外圆磨床、平面磨床等设备共24台(套)和检测、激光刻印设备,其中化蜡、清洗、喷砂、酸洗工序外委至环保手续齐全的**汉****公司****工厂)进行,CVD炉处理工序委托****进行处理。 |
本期未建设的烧结车间(1台卧式烧结炉、2台搅拌机、1台3D打印设备、1台烘干机)、CVD车间(1套立式CVD炉等)、机加区域(2****中心、2台CNC开槽机、2台大外圆磨床)等内容。其属于二阶段待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期验收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废气 (1)3D打印废气在密闭烧结车间内密闭3D打印设备中,采用自带过滤式除尘设施+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预烧、烧结废气在密闭烧结车间内密闭卧式烧结炉设备中,采用自带滤筒式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CVD炉废气在密闭CVD车间内密闭CVD炉设备中,采用自带过滤式除尘+碱液淋洗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危险废物贮存库有机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为全密闭负压结构,内部设置集气管道,依托汉科已建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5)上料、混料、烘干、人工修坯废气在密闭烧结车间和激光刻印废气在密闭检查室,通过采用2套外部半包围型集气罩+移动滤筒式除尘器,集气罩尺寸长宽高:1m*1m*0.8m; (6)机械加工废气在机加区域内,密闭机械加工设备产生油雾废气经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1)产品用水最终蒸发损耗,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水磨、水切用水循环使用,每半年更换一次,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淋洗塔用水循环使用,每半月更换一次,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2)****公司已建1座10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 3、设备安装减振消声设施;吸声隔声;距离衰减; 4、****公司现有1座50m2一般工业固废间,****公司1#生产厂房西南角;****公司现有1座145m2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的20m2区域,位于厂区西南侧,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东北角;生活垃圾依托汉科现有生活垃圾箱。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危险废物贮存库有机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为全密闭负压结构,内部设置集气管道,依托汉科已建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激光刻印废气在密闭检查室,通过采用1套外部半包围型集气罩+移动滤筒式除尘器,集气罩尺寸长宽高:0.5m*0.5m*0.5m; (2)机械加工废气在机加区域内,密闭机械加工设备产生油雾废气经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1)水磨、水切用水循环使用,每半年更换一次,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2)****公司已建1座10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 3、设备安装减振消声设施;吸声隔声;距离衰减; 4、****公司现有1座50m2一般工业固废间,****公司1#生产厂房西南角;****公司现有1座145m2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的20m2区域,位于厂区西南侧,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东北角;生活垃圾依托汉科现有生活垃圾箱。 |
由于烧结车间、CVD车间、部分机械设备未建成,不纳入本阶段验收。激光刻印废气集气罩尺寸变化,但设置方式未变化,集气效率和处理效率未变化。本期项目未产生产品用水和淋洗塔用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建设单位应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依法变更排污许可证,未获许可不得无证排放污染物,如发生环境信访问题,应立即整改并尽快解决。 2、你单位应严格落实防渗地面、围堰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企业已取得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210162-2024-046-L。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 | 0.0972 | 0 | 0 | 0 | 0.097 | 0.097 | |
0 | 0.0486 | 0 | 0 | 0 | 0.049 | 0.049 | |
0 | 0.0049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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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41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1 | ****公司已建1座100m3化粪池 | 《**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公司已建1座10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 | 本项目废水 COD、SS、氨氮、BOD5、总磷、总氮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 2 ****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pH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1 | 机械加工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 | 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机械加工废气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通过机械加工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要求 | |
2 | 外部半包围型集气罩+移动滤筒式除尘器 | 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激光刻印在密闭检查室内操作,废气通过1台外部半包围型集气罩+移动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
3 | 依托危险废物贮存库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要求 | 项目危险废物贮****公司现有1座145m2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的20m2区域,危险废物贮存库为全密闭负压结构,内部设置集气管道,即危险废物贮存库有组织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5m排气筒(DA004)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则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无组织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要求 |
1 | 密闭车间、设备减震、隔声等 | 厂界东、西、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要求 | 噪声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生产设备需要在设备底座加垫减震垫、隔声等 | 厂界东、西、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要求;厂界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要求 |
1 |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垃圾执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7号,2020年11月23日)中的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1月1日实施)进行分类;危险废物厂内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垃圾执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87号,2020年11月23日)中的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1月1日实施)进行分类;危险废物厂内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司已建1座10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公司现有1座50m2一般工业固废间,****公司1#生产厂房西南角;****公司现有1座145m2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的20m2区域,位于厂区西南侧,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东北角;生活垃圾依托汉科现有生活垃圾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公司已建1座100m3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公司现有1座50m2一般工业固废间,****公司1#生产厂房西南角;****公司现有1座145m2危险废物贮存库内的20m2区域,位于厂区西南侧,危险废物贮存库内东北角;生活垃圾依托汉科现有生活垃圾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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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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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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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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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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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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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