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补充通知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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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5:26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09:10
预算金额 ¥211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方铝,郭阳
项目联系电话 0591-****6775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市**区华鸿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沈方铝,郭阳0591-****6775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琴、郑淑明、蓝斌、姚碧娟、陈倩倩

****受**** 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方铝,郭阳

项目联系电话:0591-****67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华鸿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方铝,郭阳0591-****67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琴、郑淑明、蓝斌、姚碧娟、陈倩倩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P4页招标项目一览表修改为:

招标项目名称

**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元)

合同包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元)

**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

1

**省巨灾防范工程-多参量结构监测类设备和处理系统

1项

****0000

****0000

200000

项目完成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和保修服务要求: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报价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现金 保函 □其他 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备注: 根据国债项目相关管理规定及“****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招投标进场服务的函”等文件要求,在目前公共**交易目录清单内暂单列“国债项目”目录,并由****做为**省巨灾防范工程海洋拖缆采集系统(2023年增发国债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管部门。由于我省尚未针对“国债项目”出台专项的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细则及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因此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将 遵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履行监管。 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方面,参考使用《**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并根据国债项目的实际特点和类型,对参考示范文本(试行)进行必要合理的修订,以期更为符合招标项目实际需要。参考使用的招标文件示范文件中使用说明或部分格式等章节条款,仍然会显示如“**省信息化工程项目”、“向福****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等内容,对本次“国债项目”不适用。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更改为:①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电子保函。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2、投标保证金形式更改为:①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 ①、② 种形式提交。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②银行保函形式:本项目不适用更改为:②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根据福****服务中心《****银行电子保函有关事宜的通知》(榕公共**【2019】47 号),银行电子保函以**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银行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相关提示及《**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未按以上要求操作****银行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具银行电子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7月19日

二、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9日 09:1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1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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