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我市公共利益需要,确保全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有效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
(一)地块一(图纸编号****)。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15.060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二)地块二(图纸编号2024—143B)。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0.351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三)地块三(图纸编号2024—143C)。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3.070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四)地块四(图纸编号2024—143D)。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21.613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五)地块五(图纸编号2024—230A)。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8.916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六)地块六(图纸编号2024—230B)。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1.545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七)地块七(图纸编号2024—230C)。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14.550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八)地块八(图纸编号2024—230D)。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2.407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九)地块九(图纸编号2024—230E)。该宗地位于铝园中路东侧、永铜一期北侧,土地面积约25.344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前张村。
(十)地块十(图纸编号2024—231)。该宗地位于铝园东路东侧,土地面积约78.793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日**街道亓庄村。
(十一)地块十一(图纸编号2024—232)。该宗地位于铝园东路东侧、科信大道北侧,土地面积约80.050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高庄镇洪楼村。
(十二)地块十二(图纸编号2024—233)。该宗地位于青东三路东侧、化工三**侧,土地面积约75.528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日**街道亓庄村。
(十三)地块十三(图纸编号2024—234)。该宗地位于青东三路东侧、化工二**侧,土地面积约50.2500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日**街道亓庄村。
(十四)地块十四(图纸编号2024—235)。该宗地位于化工二路西段,土地面积约32.4735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权属归日**街道亓庄村。
(十五)地块十五(图纸编号2024—236)。该宗地位于青东三路西侧、化工二**侧,土地面积约157.7355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属归日**街道亓庄村。
(十六)地块十六(图纸编号2024—237)。该宗地位于南内环路西段,土地面积约49.7595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土地权属归日**街道亓庄村。
二、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办公室牵头,****财政局、****规划局、****保障局、****办事处、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涉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配合。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办事处、镇政府应于5个工作日内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政法委审查备案。
三、其他事项
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否则不予补偿安置。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