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泰安市质特检院计量分院2024年度计量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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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特检院计量分院2024年度计量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市质特检院计量分院2024年度计量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9.5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市质特检院计量分院2024年度计量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采购,预算控制价为99.5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本次采购需满足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内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7月24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4年7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研究院)

联系人:姚院长 电话:0538-****027

地址:**市岱宗大街339号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晶

电话:0538-****262

地址:**市**区外环**旧镇2号商业楼5楼

附件: 需求公示.doc 附件: 需求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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