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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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4****小学、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经**市**区****委员会评审,现将**市**区2024****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果进行公告。请通过认定的人员按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一、**市**区2024****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领取证书须知

(一)现场领取时间及地点

1.2024年7月26日,****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0号窗口。(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2024年7月29日至8月16日,****政府主楼1306室,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邮寄领取时间

选择邮寄送达的于2024年7月25日寄出,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收证件。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1.申报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领取。

(四)领取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1本;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申报人须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中(申报人需自行****管理部门,及时存入个人档案中,避免遗失),如教师资格证书需要补发或换发,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依据按程序进行办理。

(五)温馨提示

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目内容,如有误,请当即说明并退还证书,按照另定时间修改后领取。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71-****742。

附件:1.**市**区2024****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2.授权委托书

****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市**区2024****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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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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