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庆区哥章至那造公路改建工程(K7+000至K12+702段)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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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哥章至那造公路改建工程(K7+000至K12+702段)

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区哥章至那造公路改建工程(K7+000至K12+702段)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9时30分

二、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的3.2.4内容有缺,澄清修改如下:

条款号

位置

原文描述

修改后的描述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名④通过详细评审

(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含7人),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低于60%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第二信**启。

(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④通过详细评审

(1)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含7人),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低于60%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第二信**启。

(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根据投标人提问,由于系统平台招标文件版本的原因,投标人须知总则的部分内容需做澄清,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部分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条款号

位置

原文描述

修改后的描述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 3.5 项要求。

3.5.1 全文修改为: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的复印件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 3.5 项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1至 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报表附注)等,否则所提交的财务会计报表不予认可。(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 3.5 项要求。

无要求。

3.5.4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 3.5 项要求。

3.5.4 全文修改为: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由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3.5.5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

详见投标人须知总则 3.5 项要求。

3.5.5 全文修改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2024年4月至6月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

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5.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检查加密及未加密的商务及技术电子投标文件是否 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开标顺序:

随机顺序

(4)密封情况检查:

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如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方式)则无需检查。

(5)开标顺序:

随机顺序。

7.5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

条款号

位置

原文描述

修改后的描述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投标人要将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各种相关证书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准备好,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情况随时要求投标人澄清。如****委员会要求作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按评标办法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者远程出席会议)并使用 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做出承诺,承诺内容与承诺书格式内容不符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总工无在岗项目承诺”对项目经理和总工无在岗项目的情况做出承诺, 承诺内容与承诺书格式内容不符的,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招标人在评标期间及中标公示期间,一旦发现存在在岗项目的情形且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5.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对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情况做出承诺,承诺内容与承诺书格式内容不符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6.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7.投标文件的制作、盖章和(或)签字: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 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8.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补遗或澄清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或澄清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9.招标代理费: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工程类标准计算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10.项目交竣工检测(含动静荷载检测) 由承包方负责,费用不另外计取。

1.本项目原则上采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也可以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者远程出席会议,并使用 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按照《**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桂人社规﹝2022﹞5 号)、《**壮族自治****保障厅 **壮族****建设厅 广****运输厅 ****水利厅 ****管理委员****监管局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执行。

投标文件组成的“八、资格审查资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格式修改。

3.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总工无在岗项目承诺”对项目经理和总工无在岗项目的情况做出承诺, 承诺内容与承诺书格式内容不符的,作否决投标处理。若招标人在评标期间及中标公示期间,一旦发现存在在岗项目的情形且经核实,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须知正文 1.4.4(6)修改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6.投标文件的制作、盖章和(或)签字: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应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诚信库中选择并进行超链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

(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

(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6.招标代理费: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工程类标准计算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7.项目交竣工检测(含动静荷载检测)由承包方负责,费用不另外计取。

8.本项目为电子标,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在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均指原件的扫描件。对于非直接上传而是需要通过链接信息平台系统方式呈现的材料,不作原件要求,如无法进行电子签章的,不作签章要求,以信息平台系统材料为准。

9.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来源于其他信息系统、平台、网站的证明材料,如该来源渠道信息查询路径直接跳转或已声明信息查询路径发生改变的,则通过新的信息查询路径获得的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跳转至“**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

10.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报价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11.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补遗或澄清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 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补遗或澄清文件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或澄清文件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生成,请投标人自行从澄清文件端口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三丶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nnggzy/)。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象三区景华二街1-1号

项目联系人:杨超

项目联系方式:0771-****24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五象大道403****中心G1栋十九层1909号、1912号

项目联系人:何林丽、杨桂萍、何建霖

项目联系方式:0771-****198,189****0853

邮箱:****@qq.com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7月24日

附件:[****001]**区哥章至那造公路改建工程(K7000-K12702段).GXCF 附件:888盖章7.24澄清公告(一)-**区哥章至那造公路改建工程(K7000至K12702段).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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