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受****的对委托,对该局没收的水稻种子以商品粮竞卖,现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卖水稻种子情况说明:竞卖的水稻种子是****依法没收当事人经营的“鄂香1号”,水稻种子共535袋(30公斤/袋),合计16050公斤。
二、最低限价: 1.65 元/公斤(低于本次最低限价为无效报价)
三、竞价人资格要求
⑴竞价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合法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经营能力、无任何刑事犯罪记录的自然人。
⑵竞价人为独立法人、其他合法组织的,须提供:①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②“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竞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并按手印;②“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签字并按手印。
⑶竞价人须承诺参与本次****公司(本人)合法自有资金,来源均合法。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⑷竞价成交人不得将本次竞得的罚没稻谷以水稻种子形式在社会上进行销售、使用,否则后果自负。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⑸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格式自拟。
四、报价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市**大道建设街1****档案馆三楼
3、获取方式:携带竞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现场获取
1、送达地点:**市**大道建设街1****档案馆三楼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9:30
本****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说明
1、无论竞价中的结果如何,竞价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无论竞价结果如何,竞卖人均无向竞价人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3、无论成交与否,已获取报价文件的竞价人对报价文件负保密责任。
4、竞价人提交报价文件前,需对本项目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竞价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竞价成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竞卖人和代理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1、竞卖人:****
地 址:**市金泉南路4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37****9572
2、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道建设街1号
联系人:聂工
电 话:130****3685
2024年7月24日
关于****没收水稻种子(转商)报价表 | |||
数量 | 16050公斤 | ||
单价(元/公斤) | 总价(元)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报价单位(盖章)/ 自然人签字(手印) |
备注:
后附相关承诺书及竞价人资格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未提供视为无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