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建设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信息化系统(硬件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30页:5.1喇叭数据卡:1.物联网数据卡34张。
更正为:
招标文件第30页:5.1喇叭数据卡:1.物联网数据卡58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 162号)、《关于印发〈**省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金监〔2019〕58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21〕3号)。
4.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启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因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本项目类型:货物类
温馨提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智慧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若PDF版本与Word版本内容有不一致时,应以PDF版本的招标文件为准。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华侨城扶贵西路5号
联系方式:0753-****208
名 称:****
地 址:**市**区剑英大道****中心C1栋317号
联系方式:0753-****680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 话:075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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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