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区域典型固废全特征分析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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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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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华南区域典型固废全特征分析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华南区域典型固废全特征分析平台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00

采购需求:

(1) 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热重-红外-气质溢出气体联用检测系统

1套

1,900,000.00

(2) ****管理部门同意,“热重-红外-气质溢出气体联用检测系统”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 简要技术:热重分析仪、红外光谱仪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进行联用,用于研究测试环境样品、高分子聚合物、生物材料、催化材料、涂料化工等样品的目标化合物定性定量分析和分解机理等,在热分解过程中逸出或分解产物的定性、定量分析。此外,热重分析仪、红外光谱仪和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每台仪器均可正常单独使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履行至所有设备质保期满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公司****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公司或****公司的,****公司****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4日09点30分 (**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止。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 ****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二) 获取文件方式:

1.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2.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n/”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三)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四) 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女士,020-****1688(转分机号411或401),邮箱****@163.com。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瑞和路18号

联系方式:赵工 020-****968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168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林女士

电话:020-****1688-107/142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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