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24年电动吊篮租赁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工程名称:****项目
工程地点:**省**市高新区车城路6号****项目部
二、机械设备明细表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期 | 租期单位 | 备注 |
1 | 电动吊篮 | ZLP-630 | 台 | 60 | 90 | 天 | 1%增值税普通发票 |
5.1最终租金按实际租用数量和实际租赁期限计算。实际租赁数量、租赁天数必须以甲方指定管理人员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为准。没有上述人员签字的启用单、报停单不能作为双方租费结算的依据。
5.2设备租金单价包含租赁物使用期间的维护、保养、检验检查、安装及拆卸所需汽车吊费用,安装拆卸人员费用,设备检测及地方备案登记费用,设备进出场费用等一切费用。
5.3电动吊篮的安装、拆装由乙方负责,设备安装、拆装厂家应具有****政府授予的安装资质、拆装资质。
5.4乙方负责租赁物使用期间的定时维护、保养及检验检查等,每**少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因故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维修通知时起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并自接到维修通知时起 8 小时内完成修复,乙方修好后必须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人员认可后方可认为修好。但每台设备每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1.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由乙方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设备检测合格后,甲方应当在2日内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3日内应当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乙方按照书面的设备启用通知单开始计算设备服务费。设备检测合格后,如甲方在2日内未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的,自第3日起开始计算设备服务费。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设备检测产生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6.2.自甲方出具书面设备报停、停用通知单确定的停用时间次日起,乙方停止计算和收取租金。
6.3.甲乙双方按月进行预结算,结算周期为月初至月底,结算单需经甲方项目经理、安全主管签字和乙方负责人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租赁设备退场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单必须经甲方材料设备部主管签字确认。
依据建设单位拨款情况,按以下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机械拆除退场后15日内一次性办理结算,并开具与结算金额相等的税率为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后30日内付清。。
8.1进场的租赁物有国家标准的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和专业检测单位对合格品的要求。
8.2乙方指定专人负责租赁物的交付、报停、返还等的手续办理,并在启用单、报停单和停用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指定专人负责租赁物的进场数量、质量的验收及停用数量的确认,实际租赁数量必须以甲方指定的上述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启用单、报停单、停用单为准。没有上述人员签字确认的不能作为双方租费结算的依据。双方指定人员如有变更,须三日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确认对方收到相关信息。
8.3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 25日16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11时00分。
3、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13时00分。
1、根据投标单位标书中的报价,并考虑社会信誉、供货能力、资金能力等因素进行全面地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
2、评标和定标工作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
3、中标方应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之内签订合同,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签订合同 :
定标后,招标单位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委派人员与招标单位洽谈并签订合同。
特别备注:自愿投标竞价,绝对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
中标方积极配****公司项目的管理程序,否则由于中标方及设备相关手续给项目生产进度安排等造成影响,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都由中标方承担。同时项目部给予处罚5000元/次,费用将从租费结算中扣除。
工期要求
符合甲方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技术要求
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
施工吊蓝 | ZLP-630 | 60.00 | 台 | 90.00 | 2024-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