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乐高速黎溪服务区A、B区L1-05商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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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产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产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拟出租期限(年) 权属人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出租方 出租形式 项目附件

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出租总面积为210m2,出租用途为:经营轻餐饮(咖啡类),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5年****服务区业主
210其他
****服务区有限公司
整体出租
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pdf承诺函.pdf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重大披露事项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保证金保证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法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用途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2万元(含)。(注册资本金额以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以报名时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http://www.****.cn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载信息为准)。 2.意向承租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明:鉴于本项目租金底价中“年度保底承包费”为¥ 22万元/年,因此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要求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须不得低于¥ 22万元。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意向承租方采用直营/加盟方式在本次出租标的中经营轻餐饮(咖啡类)品牌(简称应租品牌);拥有该应租品牌使用权的法人主体,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上述应租品牌被中国公路学会(2020年至2023年任一年度)、省级及以上餐饮、****协会或其他组织评为知名品牌、老字号、非遗品牌的商户。(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称号证书复印件,该证书含“知名品牌、老字号、非遗”名称即可)。 (2)经营上述应租品牌的门店在******服务区除外)有不少于10家以上(含10家)。(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10家店铺地址和实景照片)。 (3)经营上述应租品牌的门店在一线、新一线城市(**、**、**、**、**、**、**、**、**、**、**、**、**、**、**、**、**、**、**)或其他省会城市内有不少于1家(含1家)。(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1家店铺地址和实景照片)。 (4)上述应租品牌在本次出租标的信息公告公示前已加入****服务区有限公司品牌**库。(以****服务区有限公司内部**库名单为准)。 5.意向承租方采用直营/加盟方式经营上述应租品牌,直营模式是指意向承租方即为所经营上述应租品牌的拥有者;加盟模式是指意向承租方即为所经营上述应租品牌的加盟商: (1)如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采用直营模式的,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该上述应租品牌的商标注册证。 (2)如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采用加盟模式的,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应租品牌拥有者的有效营业执照、上述应租品牌的商标注册证、品牌商标有效授权证明或经营授权证(需明确品牌授权时间、品牌授权区域)。

1.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其在出租标的内经营的品牌与其在出租标的内经营的业态类型。(详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报名时需提供信息公告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页显示信息为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在信息公告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在出租信息公告之日前已纳入****服务区有限公司招租禁入名单,且未被解禁的商户及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关联主体报名承租。(以出租方提供的商户及其关联方招租禁入名单为准)

4.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5.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6.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文本。

7.本公告所示租金为《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所示承包费。

8.本次出租标的中出租用途为:经营轻餐饮(咖啡类)。意向承租方在确认为承租方后,需在签订《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前制定销售清单,并报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销售清单须在合同签订时作为合同附件,承租方开展经营须按销售清单执行。若承租方所拟定的销售清单未通过审核且经出租方修改后仍未获得承租方同意的,即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与承租方的签订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按违约处置,出租方有权扣收。

9.承租方须于收到出租方发出招租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年度固定承包费的25%计收。承租方须按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

10.若承租方收到“组织签约通知书”后,《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前,在此期间出租方若发现承租方存在资质材料作假等欺诈行为或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承租,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质或终止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并且没收其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该承租人归入招租禁入名单。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11.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在收到出租方发出的招租结果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将被出租方列入招租禁入名单,该承租方及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关联主体自正式被列入招租禁入名单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出租方的招租项目。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1)本项目出租标的存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等情形,如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出租标的租金底价含税,不含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承租方除须支付租金外,还须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42元/平方米/每月,如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示面积不一致,以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确认的实际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6.本项目出租面积为210㎡,其中A区L1-05商铺出租面积为:105㎡,B区L1-05商铺出租面积为:105㎡。

7.承租方进场前或在经营期内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的,需向出租方提出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获得建设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承租方应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自行组织装修,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8.本次出租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9.本次出租标的需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事宜。

10.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11.本次出租标的权****服务区业主,现已委托出租方****服务区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出租标的的出租事宜,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服务区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

12.经营期限内承包费按年度保底承包费和按年度提成承包费两者取其高。其中年度保底承包费底价为¥22万元/年;年度提成承包费提成比例为18%。意向承租方仅须对年度保底承包费进行报价(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线上报名登记的,不得以代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

3.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适用)。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如果承租方未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丧失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承租方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

5.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信息公告期内,产生一个或一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均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3.000000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中心****公司 120********0501 ****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保证金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期(工作日) 挂牌结束日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2024-07-24
10
2024-08-06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最多**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网络竞价
网络竞价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
冯先生
020-****0106
**市**区天**路28****广场中座七楼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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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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