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墩集镇石龙岗村小杨庄道路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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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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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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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墩集镇石**村小杨庄道路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墩集镇石**村小杨庄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盛世豪庭31幢101号

中标(成交)金额:445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墩集镇石**村小杨庄道路维修改造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

7月25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桃园路1472,联系电话:138****181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黄部长 173****4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桃园路1472

联系方式: 刘工 138****1819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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