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四川骑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盐亭县经开区骑鑫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发动机配件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盐亭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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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县经开区骑鑫****公司发动机配件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3 10:42

关于拟对******县经开区骑鑫****公司发动机配件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县经开区骑鑫****公司发动机配件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县经开区骑鑫****公司发动机配件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经开区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拟在**经开区实施**县经开区骑鑫****公司发动机配件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标准厂房 2500平方米,铺设机动车发动机配件加工生产线3条,年产量3600吨。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11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临时设置的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运行时密闭,生产过程中产生抛丸粉尘经自带的集气设施与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同时按报告表要求,以生产车间为起点划定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三)项目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产生的浸泡废水、粗磨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以及清洁废水****处理站(规模为10m3/d)处理,生活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1996)三级标准并管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月****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梓江。

(四)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厂区布局,空压机组、高压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各类风机的进出风管均安装消声器并采取安装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进出口设置柔性软接等减震、隔声措施,减小振动噪声。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金属废渣、不合格品、除尘灰、地面清扫粉尘、废布袋、废磨料、废钢丸、废包装材料等分类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站处理;预处理池污泥定期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棉纱及手套、含油污泥、除油粉废包装袋等应进行分类贮存、分区集中贮存,分类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置合同,做好危废台账记录;废清洗剂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六)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原料仓库、清洗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为允许类。****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405-510723-04-01-909496〕FGQB-0118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川环建函〔2023〕1号)内容,****园区产业规划;同时,园区出具了同意入驻的说明。

根据《不动产权证》(川(2021)**县不动产权第****460号),明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006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园区**中路10-1号

邮 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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