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电话:186****9163
开标时间:2024-08-13 11:00:00
****受****委托,拟对****2024年烟叶收购物资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4年烟叶收购物资及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3、招标人:****
4、招标代理机构:****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最高单价限价(元) | 预计含税总价 (元) |
二标段 | 散叶捆绳 | 万根 | 690 | 580 | 400200 |
编烟绳 | 万条 | 19.8 | 3600 | 71280 | |
四标段 | 烟包二维码标签 | 万张 | 25.625 | 3500 | 89687.5 |
预检二维码标签 | 万张 | 21.1 | 800 | 16880 |
注:1、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上表中任何一个或多个标段。
3、以上数量为预计采购数量,结算数量以合同及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承诺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承诺函):
5.1 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没有行贿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 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未处于烟草行业单位的投标限制期内(提供承诺函)。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8、 如投标人之间以及投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9、 未处于以下其他禁止投标情形(提供承诺函):
(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人员相互任职或工作情况的;
(3)当前处于停业状态的;
(4)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投标限制期内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处于破产状态的;
(7)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的;
(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济刑事案件的;
(9)近3年内,投标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过行政主管部门以下行政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10)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有****机关认定为犯罪的;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纪委监察委立案调查的;
(12)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与其他投标人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五、本项目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地点:
1、 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自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止(**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地点:泸****商贸城17区3楼C3****。
3、 招标文件资料费:300 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4.1提供“三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已实施三证合一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标段号。
4.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报名方式:(不接受除以下两种报名方式外的其他任何方式)
5.1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报名)时间内,携带本条第4款要求的资料前往招标文件发售(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现场接收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予报名。
5.2网上报名:
请按公告联系方式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将本条第4款要求的资料(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并将报名全部资料邮寄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q.com;缴费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公司**分行;银行账号:125****47887;网上报名联系电话:0830-****770。】
网上报名有效性鉴定标准:
(1)报名资料的电子扫描件须在报名截止当日17:00前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2)报名资料的纸质版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寄出。
(3)按时缴纳了招标文件资料费。
注: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纸质版报名资料并核实后,向投标人邮寄(到付方式)出纸质版招标文件及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6、 供应商报名资格确认:
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失信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信息结果)以及“本章第四条第6款(名单由招标人向代理机构提供)和第8款规定的禁入情形(“天眼查”查询结果)”进行核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经招标人确认后,代理机构可拒绝其报名并告知投标人相关情况。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
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八、 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8月13日10时00分(**时间)至2024年08月13日11时00分(**时间)。
十、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11时00分(**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11时00分(**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市**区南光路374号(****二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南光路374号
联 系 人:赵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0-****796、0830-****2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泸****商贸城17区3楼C3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30-****521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