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澜府项目零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7 月 28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灵澜府项目零星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279.377194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公司,投标报价:287.986565 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286.633075 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卫**建筑工程专 业注册二级建造师:陕 261****1212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 B(2020)****976;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军**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 造师:陕 261****4158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 B(2018)****408;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谭鸿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 建造师:陕 261****3264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陕** B(2021)****81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 法综合评审;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 代理机构提交书面异议。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3.异议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4.送达地点: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29-****8899-611。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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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高新区城市客厅****公司****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322
联系人:李晨
电话:029-****28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南路 181 号西部电子 A 座 A 区 501 室
联 系 人: 张磊、刘婧、张波
电 话: 029-****8899-611
电子邮件: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