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7-25 17:44:23
1. 招标条件
本****集团电梯维保项目已由 相关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集团186部电梯的物联网建设及维保服务项目,主要包****集团所属186部电梯的维修保养(含物联网建设)及年检等半包服务。包括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并更换部分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以及灯、空调和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等。其中2000元(含)以下零配件中标人免费更换,2000元以上的配件经招标人同意后(不含材料)免费更换,配件定价须经市场询价签字确认(最终由招标人支付费用)。(具体详细情况请投标单位自行至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任何由于投标人对现场了解不充分引起的费用增加均不予认可)。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400万元。
2.3交货或项目地点:
2.3.1交货方式:****集团所有电梯正常使用。
2.3.2交货地点:****
2.4交货期要求:维保期约1856日(日历天),本项目所有电梯维保截止日期为2029年6月30日。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电梯及物联网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保证电梯正常安全稳定运行,并确保维保的电梯年检合格并取得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3.1.2 相关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作业项目:电梯作业)。
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3 货物相关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对蒂森、**三菱、施塔德、奥的斯、日立、**建秋西门子、恒达富士、永大、嘉世达、**西奥、沃克斯迅达、东芝、通力、菱王等电梯的综合维保能力,投标时提供相应的承诺保证书并加盖公章。
注: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2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因此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必须至少取得蒂森、**三菱、日立三个品牌的电梯制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其余品牌电梯允许分包给获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招标人对本次采购项目要求:
3.5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获取方式:请参照**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市公共**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作流程”,链接地址:http://112.****.37:9890/026/026002/****02011/****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3422,400-****-0000)。
6.3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5日9时00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及**省公共**交易网http://jsggzy.****.cn/同步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市公共**交易网及**省公共**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s://ggzy.****.cn/bszn/020010/****1105/3df6a6e6-4688-4e6c-9bc5-562a4c1eae31.html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大数据产业园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8****5003
招标代理:****
地 址:****广场**B座9楼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袁先生 韦先生
电 话: 185****5050 158****3065
2024 年 0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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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