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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财政厅、****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省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精神,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沿海地区造林绿化试点项目一个,项目规模500亩。为及时组织并完成相关项目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各镇(区、场)国有、集体营造林单位;
2、具有可新增的盐碱地造林规模达到或超过100亩以上或盐碱地采伐迹地用于开展耐盐林木新品种造林、盐碱地造林新模式、土壤改良新技术等试验规模达到或超过100亩以上。
3、具有完成沿**碱地造林任务必备的技术人员。
4、项目实施时间为2024年3月-2025年12月。
二、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盐碱地造林设计、新品种或新技术引进、种苗购置、整地、栽植、施肥、灌溉及管护等方面的支出。补助标准:按面积补助,每亩补助2800元。
希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材料于7月31****中心。联系人:潘玉雯,联系电话:****4876。
附件:1、2023年**市沿海地区造林绿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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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