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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6 09:44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提高国有资产处置透明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财政局(毕财国资〔2021〕15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局资产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产处置情况
电梯1部,资产卡片编号:****,资产原值269000元,资产折旧240个月,资产已提折旧182个月,资产净值65008.94元,取得日期2009年4月。
二、资产现状
该电梯已损坏无法使用。
三、处置依据和原因
该电梯于2008年安装使用,已使用16年之久,电梯老化,经常损坏维修,维护成本高。2023年8月2日,贵****检测院对我单位电梯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指出我单位电梯多项指标不符合要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电梯依据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制造,目前电梯安全性能低于现行安全技术规范。2024年4月28日,电梯再次损坏,经维保单位检测,电梯多个部件需要更换,测算维修改造费用高达8万余元,已无维修价值。2024年5月11日,毕****检测所对电梯进行了检验,检验意见为“整机不能运行,中止检验”。
根据《**省电梯条例》第二十五条“电梯经检验检测或者安全评估确认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紧急情况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改造、修理。电梯无改造、修理价值的,应当及时报废并更新”。
四、处置方式
报废。
五、拟处置价格
采用公开拍卖、竞价等方式进行处置。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反映。
联系电话:0857-****145 (****)
监督电话:0857-****340 ****纪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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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