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经开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经开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补疑3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现场踏勘原42259.37平方米需要拆除的房屋已经被拆除,现无法对已经拆除的部分进行估价,是否仍然按原评估报告****490元资产处置折旧。
答:此部分内容仍按评估价执行,资产处置折旧共计内容具体详见补疑1。
2.原需拆除部分的42259.37平方米房基础部分是否已经拆除,****园区内勘察,无法知晓基础部分拆除情况,因此基础拆除部分不在控制价范围内,后期此部分是否据实单独办理经济签证。
答:原建筑物基础未拆除,拆除及清运工程量已按暂定量计入大型土石方工程。
3.原需拆除部分基础部分土方挖运,不在控制价范围内,此部分上方挖运如何报价。
答:原建筑基础部分拆除及清运工程量已按暂定量计入大型土石方工程。
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请问相关专业具体指哪些
答: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按招标文件执行,****委员会进行综合认定。
5.招标文件第2.2.1技术文件评审: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篇幅不超过50页,请问是否包含附图附表和封面目录
答:50页包含附图附表和封面目录。
6.我司业绩为四库一平台补录业绩,无施工许可办理详情。请问提供四库一平台招投标信息详情查询截图及网址,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关于此部分约定很明确,请自行研读,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果为准。请问我司提供由XX****建设厅官网发布的1、“2021年度XX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1年度突出贡献企业”;2、“2022年度XX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2年度突出贡献企业”;3、XX****建设厅发布的红头文件认定类别为“综合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是否予以认可
答:上述第1项、第2项予以认可。
8.投标制作软件中“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模块需要上传相关资料吗
答:详见补疑2答复。
9.“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仅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10.工程量清单中无桩底后压浆工作量,请复核。
答:灌注桩桩端后注浆费用已计入地下室土建单位工程中灌注桩混凝土浇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11.穿越溶洞的钢套管设计图纸没有标明厚度
答:经核实,本项目地勘报告中已明确没有溶洞,设计图纸中不涉及所提问题,请投标人复核。
12.穿越溶洞的的钢套管长度设计应大于溶洞高度,两端应各增加0.5米,确保混凝土浇筑时不漏浆。
答:经核实,本项目地勘报告中已明确没有溶洞,设计图纸中不涉及所提问题,请投标人复核。
13.降水井台班费用清单中未见
答:地下室降排水费用已计入地下室土建单位工程地下室排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14.灌注桩如按图纸要求选用冲击钻机和旋挖钻机两种设备施工,应增加大型设备进退场费用
答: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文件中已明确本项目灌注桩采用旋挖成孔,相关机械场外运费已计入地下室土建单位工程大型机械进出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
第二部分:变更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5.6异常低价评审评审标准现调整如下:“本项目按以下方式执行:1****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2867.54元,异常低价规定指标:90%,异常低价:****40580.79元;2****工程部分(周边配套道路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7954.41元,异常低价规定指标:85%,异常低价:****1761.25元;以上两部分投标总报价将分别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2。”投标人最终投标****工程部****工程部分(周边配套道路工程)的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最终投标总报价作为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标准2.2.1(3)报价文件评审标准的内容现调整如下:
“a.确定评标价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
(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b)评标价≤****00958.47元;
[评标价降幅=(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c)商务评审标准为A或B;
(d)技术评审标准为A或B;
c.投标报价评价
评标价≤****61996.14元为A;
****61996.14元<评标价≤****21304.36元为B;
****21304.36元<评标价≤****00958.47元为C。”
第三部分:延期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现调整为:2024年08月09日11时00分(**时间)。
2.开标地点现调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5号开标室。
3.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经开区清潭路693号中德**创新园9号楼
联系人:万工
电 话:0551-****85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862、****3831
2024年07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