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唐家桥污水处理厂2024年微生物促进剂采购(第二次)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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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厂2024年微生物促进剂采购(第二次)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6

********处理厂2024年微生物促进剂采购(第二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处理厂2024年微生物促进剂采购(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处理厂

2.2比选范围:

货物名称

使用单位

比选暂定数量(吨)

时间(暂定)

备注

微生物促进剂

****

****处理厂

240

17个月


注:(1)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所投产品样品三份,每份300ml。样品须用广口试剂瓶专用容器(专用容器由乙方自行提供)密封包装,瓶口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密封纸条(注明封口日期)密封。样品须贴标签,标签上须写明所投产品厂家名称、货物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本项目名称、编号,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样品将作为中标合同签订前的检测及验收的标准之一。

2.3 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4 供货周期:17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在本次比选供货期内,投标人供货总量已达到比选人本次比选总数量,比选人/该使用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终止供货或继续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按比选人/该使用单位要求执行;若比选人/该使用单位要求终止供货的,则相应合同供货期自比选人/该使用单位发出终止供货通知之日提前届满;若比选人/该使用单位要求继续供货的,则投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和比选人/该使用单位要求继续供货。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5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唐家桥厂开展7天上机试验,上机试验起始时间以水质稳定达到上机试验要求后起算。按照比选技术要求,达到药剂耗用及水质控制指标(送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出具上机试验合格报告后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比选货物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注: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或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否则均为废标)。

3.2 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盖章原件,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须在**或**周边设有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比选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须提供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提供按时供货承诺书盖章原件)

3.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市主**的运输保障,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药剂单耗不超过15 kg/km3,DN池出水总氮不超过9mg/L。(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任意一年,具有市政污水处理行业所投微生物促进剂产品供货业绩1个(提供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生产企业投标的,提供本企业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业绩可以是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自身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销售商的,提供生产厂家业绩须加盖生产厂家及投标人自身鲜章。

3.7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认证(提供有效的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8 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3.9投标人须提供运输危害性鉴定书(提供具有CNAS资质单位出具的鉴定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名****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集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管理部****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1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12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鲜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4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均须提供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7月26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比选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比选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比选文件)。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比选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比选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3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时间),地点:****采购中心(**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14时30分(**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长滨路126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3-****741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1915

招采中心:****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市**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覃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3670(咨询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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