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应急救援检测设备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应急救援检测设备一批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品目号 | 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单价(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1-1 | 便携式γ能谱仪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1 | 30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进口货物90天)或双方约定时间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招标人指定地点(****芗**) | |
1-2 | 便携式水食品放射性 检测仪 | 台 | 1 | 18 | |||||
1-3 | 多功能辐射监测仪 | 台 | 1 | 17 | |||||
1-4 | 门式放射性检测仪 | 台 | 1 | 16 | |||||
2 | 2-1 | 毒剂化验箱 | 台 | 1 | 10 | ||||
2-2 | 复合气体检测仪 | 台 | 1 | 8 | |||||
2-3 | 含硫含磷毒剂报警仪 | 台 | 1 | 35 | |||||
2-4 | 手持式化学毒剂侦检仪 | 台 | 2 | 22 | |||||
3 | 3-1 | 甲状腺肺计数仪 | 台 | 1 | 40 | ||||
3-2 | 热释光个人剂量计 | 台 | 60 | 0.005 | |||||
3-3 | 热释光剂量系统 | 台 | 30 | 1 | |||||
3-4 | 直读式可报警个人辐射剂量计 | 台 | 60 | 0.4 | |||||
4 | 4-1 | 表面污染检测仪 | 台 | 8 | 6 | ||||
4-2 | 风向风速仪 | 台 | 1 | 0.2 | |||||
4-3 | 伤口放射性污染检测仪 | 台 | 2 | 6 | |||||
4-4 | 洗消帐篷(或洗消挂车) | 台 | 1 | 13 | |||||
4-5 | 洗眼器 | 台 | 2 | 0.8 | |||||
4-6 | 样品采运箱 | 台 | 2 | 1 | |||||
5 | 5-1 | 鼻拭子检测仪 | 台 | 1 | 10 | ||||
6 | 6-1 | 防辐射防护服 | 台 | 4 | 3 | ||||
6-2 | 防化服(含防毒面具、靴套、手套) | 台 | 100 | 0.5 | |||||
6-3 | 医用防护服(C级) | 台 | 200 | 0.02 | |||||
6-4 | 重型防化服 | 台 | 4 | 1.5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质保期内)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 最高限价:1包:81万元,2包:97万元,3包:94.3万元,4包:76.8万元,5包:10万元, 6包:72万元。(各包里的各品目均设最高限价,超最高限价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3. 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兼投兼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1.所投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产品经药监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类证书或经营备案证明(投标人如是制造商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类证书(投标人如是制造商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不是医疗设备则无需提供。
2.所投产品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附件也应提供);如所投产品不是医疗设备则无需提供。
3.具备有效的产品代理授权。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7月29日至8月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科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指定邮箱****@qq.com。(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提供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成功后的页面截图(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备案)。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尽快通过对公账户转账支付标书费用(不接受个人账户支付),账户名称、账号详见前附表。汇款备注信息:2024-JQ16-W1022(此处填包号)标书费。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qq.com,邮件名:项目编号和包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承办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预留邮箱发出采购文件,未收到采购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提示: 1. 标书费发票待开标时递交供应商,若不参加开标则联系后以到付的形式寄送给供应商。
2. 提出申请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否则将导致报名无效。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19日8时30分。(第1、2、3包)
2024年8月20日8时30分。(第4、5、6包)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30分。(第1、2、3包)
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第4、5、6包)
(三)投标地点:**省**市(具体地点电话咨询)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9时30分。(第1、2、3包)。
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第4、5、6包)
(二)开标地点:**省**市(具体地点电话咨询)。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助理/杨助理
办公电话:0596-****595
移动电话:187****7110
地 址:**省**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林助理
办公电话:0596-****529
移动电话:188****9313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