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康卫集团城市资源有限公司年拆解3万台废旧机动车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南阳-镇平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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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年拆解3万台废旧机动车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添加日期:2024-07-26 17:09

宛镇环审〔202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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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年拆解3万台废旧机动车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集团****公司:

你单位(914********57511XE)上报的由******公司编制完成的《****集团****公司年拆解3万台废旧机动车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县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集团****公司自动化生产线及办公楼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园区,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止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加强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管控及绩效分级要求。废油液抽取工序产生的NMHC依托现有集气罩+1 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 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小型车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依托现有集气罩+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线缆粉碎、比重分选、振动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粉碎机、比重分选机密闭作业,塑料振动筛和铜振动筛上方设置集气罩+1 套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 个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线缆静电分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静电分选机密闭作业+1 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 个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涉 PM 企业要求;小型车、电动车拆解车间、大型车拆解车间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调整现有车间内功能分区,车间密闭通风等措施,全面实现“一密闭、五到位”,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MHC:《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 2 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

2、废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拆解车间拖洗废水依托现****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再由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处理厂收水指标。

3、噪声。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增加缓冲垫减震、安装隔声窗、密闭车间等降噪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全部依法依规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钢材、铜材、铝材,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收集暂存后作为再生**外售。废锂电池、废液化气/天然气罐、废制冷剂收集暂存后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利用处置。其他无法重新利用的一般****填埋场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废油液、废机油过滤器,含汞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物,废电路板,废尾气催化器,废油泥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满足《报告表》中提出的控制要求。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须依法依规执行环保“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项目日常****生态环境局****大队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请你单位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若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4年7月26日

**** 2024年7月26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