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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示日期: | 2024年7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7月26日 |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地址: | **市**区白岩路232号部分 |
联系人: | 吴异 |
电话: | 185****3993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嘉滨路242号19-7 |
经办人名称: | 潘星武 |
联系电话: | 150****4500 |
更正事项: | 现将****“蔬菜及水果类”物资采购供应商入围比选文件作如下调整: 1.第二章 竞选人须知前附表7.3.1号中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入围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银行、保险机构、****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比选文件约定要求。入围供应商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入围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修改为 “(1)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2)具体要求:来款账户须为入围供应商的基本账户。” |
其他事项: | 注:补遗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比选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