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食材(米、面、调料类)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受****的委托,就“****职工食堂食材(米、面、调料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目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 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米、面、调料类)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
1.3招标代理机构:****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100%,且已落实
1.5项目概况:****职工食堂食材(米、面、调料类)采购项目,根据职工食堂工作要求,完成职工食堂食材(米、面、调料类)采购工作,并确保食材成本、质量及食品安全等各方面的要求。
1.6预估价:人民币180万元(含税9%)。
2.1采购范围:采购食材(米、面、调料类)一批。(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2.2服务期限: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2.3交货期: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2.4交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或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含个体工商户),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与之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具有生产或加工或销售所投标物资的相关资质证书,生产或加工类企业必须具备所报价物资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销售类企业必须具备所报价物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是所报价物资的生产商、代理商或贸易商(代理商应提供所报价所有物资生产商提供的代理授权委托书,贸易商需提供所投所有物资的正规、合法的采购渠道证明资料,若某项物资未提供生产商提供的代理授权委托书或未提供正规、合法的采购渠道证明资料,则该项物资报价无效)。(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提供所报价所有物资的授权委托书应可追溯到授权的源头,且供应链需完整体现;采购渠道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某项物资的购销合同、部分付款凭证、部分结算发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单等能证明采购渠道正规、合法的、供应链完整体现的证明资料(提供至少一项或多项能证明供应链完整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本单位出具的渠道证明或承诺、一方出具的出库单或进货单均视为无效采购渠道证明。
3.2信誉要求
(1)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依法缴纳税收,无不正当竞争行为,评审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依法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取消投标资格;****集团及中铝**铝企业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且在有效期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仅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价项目报价。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较大及以上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承诺本项目不违法分包、不转包。(提供供应商信誉承诺书)
(2)供应商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小组****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虽有查询记录但供应商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采购文件起售日。
3.3其他要求:
3.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3.3.2本项目不接受中铝**铝企业(****公司****公司、****、广****公司)在职干部及家属、离职不满3年的干部、重点岗位人员、与本业务有利害关系人员开办的企业投标。
3.3.3如供应商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与本询价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询价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供应商的购标手续;
(4)本项目不同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或上传响应文件时的IP地址相同(能提供资料证明特殊情况的除外);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3.4供应商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证明材料一并扫描盖章提交。
3.3.5供应商一旦投标,则视为对本询价公告内容的认可。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条款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小组有权否决其响应文件。
4.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也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供应商最终****小组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响应文件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不清晰不完整的、存在虚假的,询价小组有权否决其投标。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方可被认定为有效响应文件。
4.3请供应商自行审查本询价公告第3款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必要条件,以免错失商业机会。若因未认真对照审查自身资格条件就付款购买采购文件或参与询价的,后果自负。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4.4请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认真按照本询价采购公告第3款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满足每一条款的要求,原件备查。
5.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 10日上午8:30至2024年7月17 日下午17:00(**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
5.2.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5.1款规定时间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chinalco.****.com),潜在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有效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3)询价确认回复函及供应商单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盖章扫描后上传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仅对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审核不通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负责。通过审查后可进行下一步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5.2.2供应商按照以下账号进行缴纳采购文件费用,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份,支付成功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己售出,供应商将缴费回执单上传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待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好时间,在5.1款规定时间内按时缴纳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若逾期则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5.2.3供应商未按流程办理的,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汇错或误汇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供应商选择对应项目或标段进行采购文件费(即标书款)支付,不接受现金支付。针对标书款,我公司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纸质发票,发票相关信息请供应商扫码后认真填写提交申请开票,****公司原因造成发票信息开具错****公司自行承担。标书款为非企业或单位汇款(****公司不提供发票。
具体操作流程为:找到报名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左侧“支付文件费”栏——上传“缴费回执”即可。线上操作如有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551-****4009)。采购文件费用支付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户 名:****;
帐 号:4500 1749 6510 5050 6626;
请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本公告第5.2.3采购文件费用支付账户)
保证金联系人及电话: 钟工 0776-****480
注:1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优质采平台上传保证金电汇单据扫描件并提交。
2、付款人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3、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汇错金额或误汇或未按要求备注标明清楚等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以此为准。
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 24日9:30(**时间)
递交方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备注:供应商须通过响应文件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请供应商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启,开启后(递交截止时间后)在投标客户端用CA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响应文件、确认开启结果后方可退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 24日9:30(**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网上
响应文件开启地址:网上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示或公告,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供应商必须按照本公告规定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获取和下载采购文件,如因使用从其他地方或其他平台、网站下载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采购文件来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其响应文件无效或被否决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采购人:****
地址:********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76-****602
电子邮件:haichun_huang@chinalco.****.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铝**区10栋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76-****017
电子邮箱:pgljlgs2015zbdl@vip.****.com
日期:2024年7月 10日
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
1、用户注册: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免费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供应商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0551-****4009。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CA办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0f045.html);
咨询热线:0551-****4017
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咨询热线:0551-****4009
4. 其他: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整个项目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采购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如供应商在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遇到操作和使用问题,请及时联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099-555。在用户注册、登录及项目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优质****公司0551-****4009 配备的专属客服顾问:(汪工)、(0551-****0297赵工)取得联系。
客服热线(注册及操作):0551-****4009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551-****4017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询 价 确 认 回 复 函
致:****(招标机构)
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得知“****职工食堂食材(米、面、调料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询价采购公告信息,我单位确认参加该项目询价采购。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信息表
供应商名称: | |
供应商常住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供应商联系人姓名 | |
供应商联系人手机号: (**市**果市外电话号码前加0) | |
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 | |
供应商邮编: | |
****银行行号: | |
****银行账号: | |
日期: |
注:若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确认不参与此项目采购活动,请提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职工食堂食材 同类项目: 食材>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米 同类项目: 米>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面 同类项目: 面>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调料类 同类项目: 调料类>0元诊断,精准投标 市场行情分析>)采购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职工食堂食材(米、面、调料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该项目于2024年07月24日进行询价方式采购,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食材(米、面、调料类)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方式采购
四、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7月29日
五、评审结果:
成交候选人次序 |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信用代码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物资名称 | 不含税成交单价(元)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1 | **** | ****0100MA5PBRYGX4 |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 黄家德4X0XXX19XX12XX55XX | 金桂丝苗米 | 48.17 |
2 | **象牙粘香米 | 55.05 | |||||
3 | ******公司 | ****1023MA5PETBE98 |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 谢琼心4X0XXX19XX01XX41XX | **九七香米 | 68.00 | |
4 | 象牙香米 | 72.00 | |||||
5 | **世****公司 | ****0103MA7H169E9E |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 王贵4X2XXX19XX09XX51XX | **大米 | 78.90 | |
6 | 有机**大米 | 85.32 | |||||
7 | 巴马富硒米 | 68.81 | |||||
8 | 巴马七色杂粮米 | 55.96 | |||||
9 | ****市****公司 | 914********4411706 |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 胡淑薇 | 白象面粉(原味小麦粉/全麦自发粉 | 9.03 | |
10 | 五谷维养挂面(鸡蛋面/荞麦面) | 8.41 | |||||
11 | 手擀鸡蛋挂面 | 9.03 | |||||
12 | 风味豆豉油制辣椒 | 8.12 | |||||
13 | 油辣椒 | 8.67 | |||||
14 | 厨邦酱油 | 20.09 | |||||
15 | 渔女蚝油 | 5.22 | |||||
16 | 黑米醋 | 6.64 | |||||
17 | 葱姜汁料酒 | 4.42 | |||||
18 | ****商贸有限公司 | 914********29561X5 |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 陆肖菊4X2XXX19XX06XX23XX | 金龙鱼面粉(高筋麦芯小麦粉/自发麦芯小麦粉) | 6.97 | |
19 | 活性发酵面空心挂面 | 7.52 | |||||
20 | 家常劲道挂面 | 6.61 | |||||
21 | 金标蚝油 | 7.08 | |||||
22 | 金标生抽 | 15.75 | |||||
23 | 陈醋 | 3.98 | |||||
24 | 古道料酒 | 4.96 | |||||
成交候选人次序 |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信用代码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物资名称 | 不含税成交单价(元)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1 | ****食****公司 | ****0100MACHQFDC8N | 按买方要求时间到货 | 凡文园4X2XXX19XX11XX31XX | 巴马富硒米 | 73.79 |
2 | 巴马七色杂粮米 | 59.71 | |||||
3 | 无报价 | 无供应商报价 | 无供应商报价 | 无供应商报价 | **大米 | 无供应商报价 | |
4 | 无报价 | 有机**大米 | |||||
5 | 无报价 | **九七香米 | |||||
6 | 无报价 | 象牙香米 | |||||
7 | 无报价 | 金桂丝苗米 | |||||
8 | 无报价 | **象牙粘香米 | |||||
9 | 无报价 | 白象面粉(原味小麦粉/全麦自发粉 | |||||
10 | 无报价 | 五谷维养挂面(鸡蛋面/荞麦面) | |||||
11 | 无报价 | 手擀鸡蛋挂面 | |||||
12 | 无报价 | 金龙鱼面粉(高筋麦芯小麦粉/自发麦芯小麦粉) | |||||
13 | 无报价 | 活性发酵面空心挂面 | |||||
14 | 无报价 | 家常劲道挂面 | |||||
15 | 无报价 | 风味豆豉油制辣椒 | |||||
16 | 无报价 | 油辣椒 | |||||
17 | 无报价 | 金标蚝油 | |||||
18 | 无报价 | 金标生抽 | |||||
19 | 无报价 | 陈醋 | |||||
20 | 无报价 | 古道料酒 | |||||
21 | 无报价 | 厨邦酱油 | |||||
22 | 无报价 | 渔女蚝油 | |||||
23 | 无报价 | 黑米醋 | |||||
24 | 无报价 | 葱姜汁料酒 |
六、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776-****602
电子邮件:haichun_huang@chinalco.****.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铝**区10栋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76-****017
电子邮箱:pgljlgs2015zbdl@vip.****.com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司****综合部。
投诉联系方式:0776-****140
八、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公示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公司或****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质疑人的联系方式、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质疑(异议)提出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存在下列质疑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接收:(1)在成交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后提出的;(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的,质疑方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4)质疑方不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5)未按质疑要求编制和签署的质疑书。
2. 质疑提出方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3. 质疑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方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投诉
如对******公司或****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公司投诉。投诉人须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投诉,如不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
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