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校区教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8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7-23,更正为:2024-07-31。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26 09:30:00,更正为:2024-08-02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7-26 09:30:00,更正为:2024-08-02 09:30:00。
一、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三、本项目询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8月02日9:30;
四、将询价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3.技术要求 采购包1:”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原采购文件技术参数 | 更正后的技术参数 |
1 | 智慧黑板 | ★2.液晶屏显示尺寸≥86英寸,采用A规屏;物理分辨率≥3840×2160。屏幕表面采用3.5mm(±5%)厚钢化玻璃,表面硬度≥莫氏7级,液晶屏背板采用金属材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2.液晶屏显示尺寸≥86英寸;物理分辨率≥3840×2160。屏幕表面采用3.5mm(±5%)厚钢化玻璃,表面硬度≥莫氏7级,液晶屏背板采用金属材质。 |
4.屏体正面前置≥8个中文标识按键,至少包括电脑还原、触控开关、关闭窗口、护眼、多任务等按键;屏体正面前置中文标识输入接口,提供≥2路USB Type-A接口、≥1路USB Type-C接口、≥1路高清多媒体接口(HDMI)(非转接方式);后置至少支持HDMI≥2.1 高清输入接口、触控USB TypeB Male 接口。 | 4.屏体正面前置≥8个中文标识按键,至少包括电脑还原、触控开关、关闭窗口、护眼、多任务等按键;屏体正面前置中文标识输入接口,提供≥2路USB Type-A接口、≥1路 USB Type-C接口、≥1路高清多媒体接口(HDMI);后置至少支持HDMI≥2.1高清输入接口、触控 USB TypeB Male 接口。 | ||
★5.采用多点触控技术,在桌面系统与移动系统下均支持≥40点同时触控,光标移动速度≥120帧/秒,触控书写延迟≤20ms,触摸高度≤2mm。(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5.采用多点触控技术,在桌面系统与移动系统下均支持≥40点同时触控,光标移动速度≥120帧/秒,触控书写延迟≤20ms,触摸高度≤2mm。 | ||
★6.前置接口面板、前置按键面板、屏体主板、屏体电源板、扬声器均支持前拆,无需拆卸液晶屏即可维护。(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删除本条参数 | ||
★8.采用≥2.2声道音箱,额定功率≥60W,低音音箱尺寸≥3英寸;整机扬声器在100%音量下,1米处声压级≥80dB,10米处声压级≥70dB;谐振频率≤250Hz。(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8.采用≥2.2声道音箱,额定功率≥60W。 | ||
2 | 智能LED教室灯 | ★9.LED教室灯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符合《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1-2015)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9.LED教室灯符合《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15)、《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1-2008)的要求。 |
11.LED教室灯至少依据:★①《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15);(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②《灯具性能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31897.1)标准满足透光罩无黄变。 | 删除本条参数。 | ||
15.LED教室灯至少依据:★①《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15)、《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1-2008);(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②《灯具性能 第2-1部分:LED灯具特殊要求》(GB/T31897.201-2016)标准通过结构安全认证。 | 删除本条参数。 | ||
16.LED教室灯在大气压力≥80kPa,平均湿度≥30%RH及极值空气温度≥35℃的实地环境条件下至少持续运行100小时,至少依据:★①《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15)、《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1-2008);(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②《灯具性能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31897.1-2015)及《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GB/T9468-2008)标准通过可靠认证。 | 16.LED教室灯在大气压力≥80kPa,平均湿度≥30%RH及极值空气温度≥35℃的实地环境条件下至少持续运行100小时。 | ||
17.LED教室灯在环境温度20±10℃及大气压力96±10kPa条件下存放48小时运行后,至少依据:★①《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15)、《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1-2008)、《灯具性能 第1部分:一般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②(GB/T31897.1-2015)及《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GB/T9468-2008)标准满足灯具长度尺寸变化率≤±0.05%。 | 删除本条参数。 | ||
3 | 智能LED黑板灯 | ★9.LED黑板灯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符合《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 0.1-2015)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9.LED黑板灯符合《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15)、《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1-2008)的要求。 |
11.LED黑板灯至少依据:★①《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15);(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②《灯具性能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31897.1-2015)标准满足透光罩无黄变。 | 删除本条参数。 | ||
15.LED黑板灯至少依据:★①《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15)、《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1-2008);(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②《灯具性能 第2-1部分:LED灯具特殊要求》(GB/T31897.201-2016)标准通过结构安全认证。 | 删除本条参数。 | ||
16.LED黑板灯在大气压力≥80kPa,平均湿度≥30%RH及极值空气温度≥35℃的实地环境条件下至少持续运行100小时,至少依据:★①《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15)、《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1-2008);(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②《灯具性能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31897.1-2015)及《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GB/T9468-2008)标准通过可靠认证。 | 16.LED黑板灯在大气压力≥80kPa,平均湿度≥30%RH及极值空气温度≥35℃的实地环境条件下至少持续运行100小时。 | ||
17.LED黑板灯在环境温度20±10℃及大气压力96±10kPa条件下存放48小时运行后,至少依据:★①《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2015)、《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1-2008);(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②《GB/T5700-2008》《灯具性能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31897.1-2015)及《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GB/T9468-2008)标准满足灯具长度尺寸变化率≤±0.05%。 | 删除本条参数。 | ||
4 | 教师办公桌 | 2.基材:★③甲醛释放量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2.基材:★③甲醛释放限量≤0.124mg/m3,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佐证} |
5 | 书柜1 | 2.基材:★③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的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2.基材:★③甲醛释放限量≤0.124mg/m3,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佐证} |
6 | 窗帘 | 4.窗帘面料的性能要求: ①100%聚酯纤维;厚度≥0.60mm;单位面积质量≥355g/㎡; ★②甲醛含量无;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C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③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砷、铅、镉、铬、六价铬、钴、铜、镍、汞)符合《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T 18885-2020);耐干湿摩擦、耐光、耐皂、耐水、耐汗色牢度≥4级(灰色样卡,1级最差,5级最好)。 注: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4.窗帘面料的性能要求: ①100%聚酯纤维;厚度≥0.60mm;单位面积质量≥355g/㎡; ★②甲醛含量≤300mg/kg,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禁用,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C类;{供应商投标时【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进行佐证} ③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砷、铅、镉、铬、六价铬、钴、铜、镍、汞)符合《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GB/T 18885-2020);耐干湿摩擦、耐光、耐皂、耐水、耐汗色牢度≥4级(灰色样卡,1级最差,5级最好)。 |
★7.轨道(罗马杆):铝合金材质;规格:外径≥35mm,厚度:≥1.4mm。轨道(罗马杆)的性能要求:弯曲度≤0.17mm;韦氏硬度≥10HW;力学性能:非比例延伸强度≥200N/mm2,抗拉强度≥200N/mm2,断后伸长率≥8%;抗酸性盐雾性能:≥24H。(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7.轨道(罗马杆):铝合金材质;规格:外径≥35mm,厚度:≥1.4mm。轨道(罗马杆)的性能要求:弯曲度≤0.17mm;韦氏硬度≥10HW;力学性能:非比例延伸强度≥200N/mm2,抗拉强度≥200N/mm2,断后伸长率≥8%;抗酸性盐雾性能:≥24H。 | ||
★8.轨道零配部件 (1)装饰头:塑料材质;性能要求:有害物质限量(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多环芳烃)符合《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8481-2012)标准,耐老化试验达到24H。(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2)支架:铝合金材质;性能要求:力学性能: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200N/mm2,抗拉强度≥200N/mm2,断后伸长率≥8%;抗酸性盐雾性能≥24H。(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8.轨道零配部件 ★(1)装饰头:塑料材质;性能要求:有害物质限量【邻苯二甲酸酯、重金属可溶性铅≤90mg/kg、重金属可溶性镉≤75mg/kg、重金属可溶性铬≤60mg/kg、重金属可溶性汞≤60mg/kg、多环芳烃苯并[α]芘≤1.0mg/kg、16种多环芳烃(PAH)总量≤10mg/kg】符合《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8481-2012)。 (2)支架:铝合金材质;性能要求:力学性能: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200N/mm2,抗拉强度≥200N/mm2,断后伸长率≥8%;抗酸性盐雾性能≥24H。 | ||
7 | 演讲台 | 2.基材: ★③甲醛释放量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标准。(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 | 2.基材: ★③甲醛释放限量≤0.124mg/m3,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17)要求。 |
五、将询价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4.服务要求 3.4.2.商务要求 采购包1: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新增内容:“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提供技术参数中带★标识的佐证资料【①投标时用承诺函替代检验(检测)报告的,签订合同前提供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或原件;②未要求提供检验(检测)报告的可提供检验(检测)报告、性能截图、产品说明书等佐证材料)】。验收时,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供的佐证资料和履约货物进行比对验收;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将聘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测验。如有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剩余的合同金额并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其余未涉及事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6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3,048,400.00元。2.参与供应商:****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科室:****政府****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926,联系地址:****政府新区清源北路117号820室。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名称:****
地址:**市**区小西街63号
联系方式:183****6318
名称:****
地址:**省**市市辖区**市**区涪江路19号
联系方式:0817-****768
项目联系人:钟枝彤
电话:081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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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