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保险定点单位采购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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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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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车辆保险定点单位采购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新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17:1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26日至2024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市**区驸马街108号6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市**区驸马街108号602
预算金额 ¥19.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丛屹
项目联系电话 183****8751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新区龙溪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丛屹,183****8751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驸马街108号6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祝工,189****4057
附件:
附件1 采购需求.docx

项目概况

****车辆保险定点单位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驸马街108号6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车辆保险定点单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面向所有供应商采购项目。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根据《****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具备经****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独立****公司****公司的保险机构),供应商若为独立法人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公司****公司的保险机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公司须为2023-2024****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保险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注:①****集团)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②上述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驸马街108号602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市**区驸马街108号602)购买采购文件。联系电话:189****4057。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驸马街108号6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驸马街108号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文件)。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所有与磋商保证金有关的条款均不作要求。

4、本项目最高限价:自主定价系数0.6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新区龙溪路18号

联系方式:李丛屹,183****8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驸马街108号602

联系方式:祝工,189****40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丛屹

电 话: 183****875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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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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