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中心****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核准字【2024】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其余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2263.68㎡,项目净用地面积:63658.55㎡,规划建设6栋实训楼,总建筑面积75739㎡,地上建筑面积69388㎡,地下建筑面积6351㎡,配套建设供配电、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设施。 2.1.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107复线(滏融街)西侧、科学路东侧、飞凡**侧。 2.1.3 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1.4 质量标准:设计图纸及相关成果文件的内容及深度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满足施工图设计的需要,配合施工图设计单位提供相关的初设成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将否决其投标 ; 2 )被****建设厅(http://zfcxjst.****.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1)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7 08:30至2024-08-01 17:3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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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地址:****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大厦A座1507号,联系人:连欢,电话:166****367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靶场街29号,联系人:刘建叶,电话:173****8075。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综合处
电话:0310-****674
电子邮箱:****@126.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标段名称:****中心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收费金额:900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开发区文明路11号北洋科技大厦A座1507号 | 地址: | **市靶场街2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连欢 | 联系人: | 刘建叶 |
电话: | 166****3679 | 电话: | 0311-****2005、173****8075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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