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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和****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全县范围内部分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服务场所等生产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种类进行了抽检。检验依据是GB2760-2014《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3-2021《食品安**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等指标。本次检验机构、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识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查结果详细见附件表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监管局将责令被抽检对象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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