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彭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只厨房水槽项目

审批
浙江-绍兴-嵊州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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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83MAC8AKK53D赵见
赵见**省**市**市
**市****园区南路6号2号楼1楼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6万只厨房水槽项目****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3383-C3383-金属制卫生器具制造
**省**市**市 **市****园区南路6号2号楼1楼
经度:120.65734 纬度: 29.53938****环境局
2023-06-01
嵊环建〔2023〕33号
530
32****
****0683MAC8AKK53D****
****0683MAC8AKK53D******公司
913********218253R2024-02-23
2024-06-282024-07-26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187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6万只厨房水槽年产6万只厨房水槽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用剪板、液压、激光切割、冲孔、焊接、抛光拉丝、水性涂料喷涂、烘干等生产工艺实施厨房水槽的生产活动。采用剪板、液压、激光切割、冲孔、焊接、抛光拉丝、水性涂料喷涂、烘干等生产工艺实施厨房水槽的生产活动。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立排水处理设施,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帘柜内水可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乡镇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和总磷排放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规范设置排放口。所有废水不得排入周围河道或雨水管,切实防止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2、废气: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不设食宿,设置独立密闭喷涂房,喷涂废气经一套“循环水帘柜+除雾+滤筒”处理装置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烘干废气合并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抛光拉丝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激光切割粉尘经移动式切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抛光拉丝粉尘、喷涂废气(喷涂和烘干)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限值要求,激光切割烟尘、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3、噪声:做好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布置厂区,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不得布置在厂界周围。对产噪设备和车间落实降噪、隔声、减振治理,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验维护;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的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和废****公司综合利用;废涂料桶、涂料渣及废滤材(含涂料渣)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根据其成分分析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环评要求该3种固废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则按一般固废进行利用处置,否则即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未鉴定前企业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执行。1、废水:项目已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统一处理后。经检测,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达《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2、废气:本项目已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①抛光拉丝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达标排放;涂装废气(喷涂和烘干)经一套“循环水帘柜+除雾+滤筒+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激光切割粉尘经移动式切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在本次监测期间,项目涂装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和抛光拉丝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的限值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的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通过加强对项目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给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避免了非正常生产噪声产生;生产过程关门、关窗作业,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经检测,厂界四周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废:厂区内已建立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仓库,地面已做好硬化,危废仓库由专人负责管理。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一般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轮片]收集后,由张凯定****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公司****公司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涂料桶、涂料渣、废滤材(含涂料渣)未鉴定,故按环评要求视为危险废物从严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涂料桶、涂料渣、废滤材(含涂料渣)及废活性炭]委托**市新业****公司处置,最终实现零排放。
1、项目新增危废(废活性炭)已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2、本项目针对涂装废气的处理设施较环评审批时进行了优化,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涂装废气中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且污染物排放量均未超环评审批量。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用先进生产设备,选用环保型原辅材料,不得使用国家、省、市规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设备。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淘汰类工艺和设备。
项目实际平面布置与环评比有所变动,但平面布置的调整均在车间内。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1 0.012 0 0 0.01 0.01
0 0.003 0.004 0 0 0.003 0.003
0 0.001 0.001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121 0.944 0 0 0.121 0.121 /
0 0.033 0.036 0 0 0.033 0.03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于厂区废水总排口处采样检测,每日4次,连续2日。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项目抛光拉丝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于废气治理设施进、出口处监测,每天3次,连续2天。
2 循环水帘柜+除雾+滤筒+活性炭吸附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项目涂装废气经一套“循环水帘柜+除雾+滤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于废气治理设施进、出口处监测,每天3次,连续2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通过加强对项目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给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避免了非正常生产噪声产生;生产过程关门、关窗作业,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的产生,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 于厂界四周昼间监测,每天1次,连续2天。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实现**的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和废****公司综合利用;废涂料桶、涂料渣及废滤材(含涂料渣)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根据其成分分析可能具有危险特性,环评要求该3种固废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6)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则按一般固废进行利用处置,否则即为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未鉴定前企业暂按危险废物从严管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处置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执行。 厂区内已建立一般固废仓库及危废仓库,地面已做好硬化,危废仓库由专人负责管理。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一般固废[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轮片]收集后,由张凯定****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公司****公司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涂料桶、涂料渣、废滤材(含涂料渣)未鉴定,故按环评要求视为危险废物从严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涂料桶、涂料渣、废滤材(含涂料渣)及废活性炭]委托**市新业****公司处置,最终实现零排放。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审批部门决定可知,本项目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0.036t/a,本项目新增VOCs替代削减量为0.036t/a,所需总量在**市区域总量中予以调剂解决。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审批部门决定可知,本项目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无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VOCs总量控制指标为0.036t/a,本项目新增VOCs替代削减量为0.036t/a,所需总量在**市区域总量中予以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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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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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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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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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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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