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5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4-04-15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批准结果信息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
报来《关于**县岩瑞镇田飞路红绿灯路口及周边道路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县岩瑞镇田飞路红绿灯路口及周边道路修复项目。(2404-361123-04-01-199258)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岩瑞镇田飞路。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沥青路面修复1400平方米,铺设排水管12米,混凝土路面修复14平方米、路面拆除350立方米,挡土墙、景墙修复及垃圾清运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26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六、招投标方案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执行。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