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5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24-05-25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关 键 词 | 批准结果信息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
报来《关于2024年**县****小组道路硬质化及水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2024年**县****小组道路硬质化及水渠**工程。(2405-361123-04-01-714925)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小组。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道路硬质化长365米、宽3米、厚0.18米,单边水渠59.78立方米及土方开挖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18.23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及单位自筹。
六、招投标方案根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执行。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