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行广安分行2024-2026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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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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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2024-2026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变更)

发布时间:2024-07-29 08:38:09

项目名称

****分行2024-2026年度后勤综合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变更结果公告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包个数

1

采购结果

成交人:****

响应报价(含税): ****080.00元,税率6%。

综合得分:285.00分。

磋商日期

2024年6月24日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市迎宾大道408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58****030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中心B座**发展大厦10楼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159****3489

采购公告链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接:

http://www.****.com

**银行门户网站公告链接:

http://www.****.cn

****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链接:(https://www.****.com/#/purchase/index)

监督部门

****

通讯地址:**市迎宾大道408号

联 系 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139 8265 9462

公示期

公示期:3日。公示期从结果公告发布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的,顺延到休息日、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 王女士 159****3489】

邮箱地址:【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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