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中心线上融合推广项目》(招标编号:****)项目作出澄清与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类似业绩”评审依据
修改为
(1)提供类似国内业绩清单汇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
(2)提供业绩合同(能体现项目内容、**金额的关键页)扫描件;
(3)提供对应的结款发票和发票查询截图(仅用于证明**关系真实有效、**关系真实存在,不作为该项金额计算标准。总价合同业绩金额计算以合同为准,单价合同的业绩金额以结算发票为准);
(4)类似业绩有效期要求: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总价合同的结款发票开具时间,必须是在发标日之前。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案例评议2”评分档次。
修改为
第一档:平台功能完整、实用,用户界面美观易操作,数据全面安全性高的,且投标人开发的营销活动平台取得相应的软件著作权且著作权人是投标人的,计8-10分;
第二档:平台功能齐全,用户界面设计满足需求,维持最基本的数据安全需求的,计5-7分;
第三档:平台功能、用户操作、数据安全存在任一缺陷,仅维持可用要求的,计1-4分。
未提供案例或未进行数据统计及风控安全处理的,计0分。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一、项目要求-服务内容第7款风控方案中描述的“防藤机制”
修改为
防薅羊毛机制。
四、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二、技术方案要求。
修改为
为考核投标人的线上营销推广运营能力,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的零售户、消费者用户线上运营维护工作(主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橙杏小程序、橙杏公众号、和币**、微信群营销等)提供相应方案。要求方案能够从整体构思、用户成长、**配置、IP运营、内容运营、活动运营、其他运营(招标方产品品牌及自有线上触达用户渠道介绍详见技术方案要求附件一、附****公司服务实力。
1、投标人提供已完成的互联网平台运营开发、互联网平台活动策划案例各1个(案例材料至少包含:案例项目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案例项目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及其他证明案例发票与合同对应关系的证明材料,如业务派遣单、案例执行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案例有效期要求:在投标截止前36个月内,以案例项目项对应的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2、为考核投标人的综合策划及执行能力,提供**中烟平台运营规划方案、**中烟线上平台内容规划方案各1个。
3、提供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须包含但不限于舆情公关、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平台不可控应急等,应急预案不作为评分内容。
★4、投标人必须提供案例的执行团队主要人员岗位及名单(见案例项目执行团队主要人员岗位及名单表格),及承诺发包人可指定名单中人员为项目执行人员,且保证项目经理岗位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无人员变动的承诺书。
五、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依据****最新发布的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修订。
六、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4年08月15日09:00(**时间)。
七、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重新下载澄清修改文件。
联系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委员会
电 话: 0731-****1626
招标人:****
地 址: **市**区万家丽中路3段188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731—****834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国际大厦A座10楼
邮 编: 410007
项目负责人:许春媛 贺甜 张维
电 话:0731—****5989
传 真:0731—****5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