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丰东花苑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丰东花苑部分房屋租赁权
拍 卖 公 告
1、**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599、600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01.82平方米四年零十个月租赁权,起拍价7.4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8万元。
2、**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601、602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79.84平方米四年零十个月租赁权,起拍价6.6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8万元。
3、**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610、611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02.33平方米四年零十一个月租赁权,起拍价7.4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8万元。
4、**市**区盈丰街道丰东花苑永晖路109、111号房屋建筑面积约383.06平方米四年零九个月租赁权,起拍价25.2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上述标的租赁期内全部租金(1、2号标的为四年零十个月,3号标的为四年零十一个月,5号标的为四年零九个月)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1、2号标的为2024年10月1日前,3号标的为2024年9月1日前,4号标的为2024年11月1日前),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无免租金装修期,招租要求:****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
二、展示时间:2024年8月5—6日(9:30—16: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委托人(****)咨询电话:0571—****0007,若需在非集中展示时间看样的,请自行与委托人联系。
三、报名时间、方式:2024年8月5—6日(9:30—16:00)止。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凭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中心,账号:190********01624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丰东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4年8月6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竞买人同时须于2024年8月6日16:00前在**市**区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cn/xe/login)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
咨询、报名地点:**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610、611号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136****6677 135****7080 0571—****8026
****公司
2024年7月31日
(本公告刊登于2024年7月31日《**日报》)
**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丰东花苑部分房屋租赁权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599、600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01.82平方米四年零十个月租赁权,起拍价7.4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8万元。
2、**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601、602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79.84平方米四年零十个月租赁权,起拍价6.6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8万元。
3、**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610、611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02.33平方米四年零十一个月租赁权,起拍价7.4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8万元。
4、**市**区盈丰街道丰东花苑永晖路109、111号房屋建筑面积约383.06平方米四年零九个月租赁权,起拍价25.2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15万元。
上述标的租赁期内全部租金(1、2号标的为四年零十个月,3号标的为四年零十一个月,5号标的为四年零九个月)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须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6时前付清,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1、2号标的为2024年10月1日前,3号标的为2024年9月1日前,4号标的为2024年11月1日前),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无免租金装修期,招租要求:****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竞买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单位均可参拍。
拍卖标的、建筑面积、租期、起拍价、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5—6日(9:30—16:00)止,报名地点:**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610、611号标的物所在地,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4年8月6日16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公司,开户行:农业银****中心,账号:190********0162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竞买人同时须于2024年8月6日16:00前在**市**区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https://xsxejy.****.cn/xe/login)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及完成线上实名注册、报名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丰东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三、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所在层、用途、消防条件、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0007)进行咨询(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四、本次拍卖采用线上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以平台系统公示为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五、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盈丰支行,账号:201********8731)付清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租金、履约保证金须以买受人本人名义交纳,不得由他人代交。
买受人须按总成交价(租赁期内全部租金总和)的3%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全部成交价款、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拍卖人无息退还。
买受人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于2024年8月16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委托人联系电话:0571—****0007,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地址:**区振宁路886号****二楼,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以委托人确认为准)。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租赁期内全部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六、标的交付
本次拍卖1、2、4号标的现状为在租。标的内部现有物品、夹层、楼梯、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为原承租户或原使用人所有。买受人可与原承租户或原使用人协商上述物品、设施设备的处置方式,协商不成的,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1、2号标的为2024年10月1日前,3号标的为2024年9月1日前,4号标的为2024年11月1日前),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若标的交付时上述物品、夹层、楼梯、设施设备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标的参考租期、免租金装修期 |
标的序号 | 参考租期 | 买受人享有的免租金装修期 |
1#、2# | 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止 | / |
3# |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止 | / |
4# | 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止 | / |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幅度详见《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垃圾清运、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七、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拍卖成交后相关租赁事宜见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2、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拍卖标的清单》及本次拍卖文件中标的所示面积为测绘面积(含公摊面积),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可向拍卖人申请查阅上述标的平面图、测绘清单复印件。
4、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联系电话:0571—****0007,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买受人对外立面的装修方案及广告设置方案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依法申请审批或备案),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标的房产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尚未办理房产证)。
6、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7、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8、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9、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0、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标的现无烟道、无隔油池。
12、委托人承诺在停车管理系统启动之后(具体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向每个标的的买受人提供1辆机动车免费出入收费闸道的权利。
13、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5、买受人不得占道经营,如需安装空调的,室外机一律不得放置在临街一侧。
16、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7、现行物业费标准为1.5元/㎡/月****公司公示为准),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8、****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业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9、拍卖成交,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受人不得提前退租。
八、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九、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竞买人报名并出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区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标准;
2、线上竞价规则以**区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规定及公示为准;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公司指定;
4、本次拍卖会主持拍卖师:张洪轲。
****公司
拍卖时间:2024年8月7日11时至14时(延时的除外)
联系电话:136****6677 135****7080 0571—****8026
******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9315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丰东花苑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在层 | 起拍价 (万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599、600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01.82平方米四年零十个月租赁权 | 1—2层 | 7.4 | 8 |
2 | **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601、602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179.84平方米四年零十个月租赁权 | 1—2层 | 6.6 | 8 |
3 | **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文明路610、611号1—2层房屋建筑面积约202.33平方米四年零十一个月租赁权 | 1—2层 | 7.4 | 8 |
4 | **市**区盈丰街道丰东花苑永晖路109、111号房屋建筑面积约383.06平方米四年零九个月租赁权 | | 25.2 | 15 |
备注:
1、1号、2号标的参考租期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止,3号标的参考租期自2024年9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止,4号标的参考租期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止。租赁期内全部租金(1、2号标的为四年零十个月,3号标的为四年零十一个月,5号标的为四年零九个月)一次性付清,标的先付后用。
2、租金无递增。
3、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室内改造、外立面及广告、水费、电费、经营范围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买受人按约履行本合同所有约定后由委托人无息返还)。
4、招租要求:****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
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联系电话:0571—****0007,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活动、户外标识与广告的报批手续和消防审批等手续(买受人对外立面的装修方案及广告设置方案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依法申请审批或备案),委托人仅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文件(标的房产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尚未办理房产证)。
6、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开通、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7、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8、买受人需改变标的内墙体结构或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物业及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物业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9、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0、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标的现无烟道、无隔油池。
12、委托人承诺在停车管理系统启动之后(具体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向每个标的的买受人提供1辆机动车免费出入收费闸道的权利。
13、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4、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5、买受人不得占道经营,如需安装空调的,室外机一律不得放置在临街一侧。
16、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垃圾分类等。
17、现行物业费标准为1.5元/㎡/月****公司公示为准),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物业公司须由委托人指定,买受人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18、****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业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买受人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19、拍卖成交,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受人不得提前退租。
20、本次拍卖1、2、4号标的现状为在租。标的内部现有物品、夹层、楼梯、设施设备不在拍卖范围内,为原承租户或原使用人所有。买受人可与原承租户或原使用人协商上述物品、设施设备的处置方式,协商不成的,委托人负责向买受人交付标的(1、2号标的为2024年10月1日前,3号标的为2024年9月1日前,4号标的为2024年11月1日前),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若标的交付时上述物品、夹层、楼梯、设施设备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承租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路 号。
该房屋已办理竣工验收,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无免租金装修期。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所租赁房屋;乙方逾期不交还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赁房屋。甲方如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房屋 租金总和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本合同项下的租金不随市场行情涨跌而变化。
支付方式:房屋租赁执行“先付后用”原则 ,乙方须于2024年8月12日下午16时前付清全部 租金,以 (转账、汇款、现金) 方式支付。
****租赁行为所产生的税金、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应承担的房产税、增值税等),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甲方可相应调整收费名称。甲方仅向乙方开具“**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
第四条 房屋租赁用途及外立面装修
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管理部门领证条件,且不得从事有油烟的餐饮、有污染、有噪音、扰民、娱乐、丧葬及违法、违规或不道德的经营活动,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不得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房屋门面招牌、装修方式、装修材料须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
乙方承诺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
第五条 房屋维护与修缮
(一)甲方仅提供未装修的毛坯房屋,房屋租赁期间,发生火灾、人身等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
1.对于房屋的结构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应及时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当配齐、配足消防、卫生、安全等设施设备,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所产生的罚款及整改费用亦由乙方负担。如造成事故或伤害等的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室内改造、外立面及广告、水费、电费、经营范围等履约情况,履约保证金自租赁期满乙方按约履行本合同所有约定后由甲方无息返还。
(二)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由甲方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违约金及赔偿金等,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七条 房屋使用的有关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互联网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停车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其中水电费按实计算,以抄表为准。水费为每吨水 元,电费为每度电 元,每 月交纳一次,以 方式交纳,向 交纳。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水电费标准。
现行物业费标准为1.5元/㎡/月****公司公示为准),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物业公司须由甲方指定,乙方无权更换或自行成立物业。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交还的期限、方式及验收
(一)交付:甲方应于20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二)交还: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 十 日内,将房屋全部交还甲方,甲方予以验收,乙方同时应当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适用状态,如有损坏,乙方应维修并赔偿。乙方未在十日内将房屋内属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移走,并将房屋交还甲方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行为:“采取强制手段关闭营业入口(无需通知)、停止供水电、将乙方所有可移走物品视为无主物,有权作任意处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无权向甲方主张。
第九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交还房屋,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者改造或者搬迁的;
2.因法定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而无法继续使用的;
3.甲方****政府行为需要更改用途、整修等等)收回房屋的;
4.非甲乙双方因素致使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因前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享有单方解除权,解除通知发送至合同尾部所示通讯地址,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七日后生效,同时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约定执行:
第1-2项情形的,甲方有权停水停电,乙方还应当按照欠缴的费用总额的1%按日支付违约金,直到偿清为止;
第3-5情形的,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3%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当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应由乙方负担的各项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或者转租、分租给第三方;
4.违反合同约定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对房屋进行维修、增设他物或不承担维护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设施损坏;
5.利用该房屋存放危险物品、违禁物品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租金,除应如数补交外,还应按照其欠缴租金的1%按日支付违约金。
(二)双方约定的其他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除第九条载明的条件外,本合同不得提前终止,乙方交纳的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2.合同期满,乙方逾期交还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赔偿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施,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报请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租赁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已经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归甲方所有,对于乙方的任何投入甲方不补偿,且乙方在移走物品的同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和已经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完整性。
****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疫情防控时要求房屋停业的可能,因政府原因或疫情防控导致乙方停业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除非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本合同项下通知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至合同尾部所示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2024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公司:
现委托 为我单位参加**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丰东花苑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区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
https://xsxejy.****.cn/xe/index)举行的**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丰东花苑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4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致****、****公司:
现委托 为本人参加**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丰东花苑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参加****、****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区限额以下公共**交易电子监管服务平台(
https://xsxejy.****.cn/xe/index)举行的**市**区盈丰街道顺丰家园、丰东花苑部分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24年 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
佣金: % RMB ¥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
拍卖人:****公司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