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李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李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29.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8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绿色建材:本项目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 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 特定条件: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6.1报名期限:于2024年07月30日8:00时起至2024年08月05日17:30时止。
6.2在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到代理机构代理处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于2024年07月30日起至2024年08月05日止(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时间)到****地址:**市******集团5楼]购买磋商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每份200元,磋商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08月09日15时30分(**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交至****(地点:**市******集团5****代表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09日15时30分,****(地址:**市******集团5楼)。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地址:**县雷峰镇李溪村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6948
13.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龙浔****集团5楼
联系人:小廖
联系电话:136****1589